第二节 实 施 一、项目实施情况 百亿斤商品粮指在垦区现有的27.4亿斤基础上增加到100亿斤,净增72.6亿斤。最后批准的该项目具体内容是:项目建设期8年(1991~1998年),达产期10年(2000年)。项目建设期内改造中低产田163.67万公顷,开荒6.67万公顷,以及为生产服务的仓储、农机等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耕地面积达200.67万公顷,比1990年增加6.67万公顷,到2000年粮食生产达到620万吨(124亿斤),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450万吨(90亿斤),比“七五”期间平均每年多为国家提供商品粮250万吨(50亿斤)。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9.3亿元。资金来源,国家非经营性基金1.2亿元,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经营性基金2.16亿元,其余25.94亿元,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资金和争取一部分银行贷款外,均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自筹资金可以争取部分外资。
1993年5月中下旬,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在《建设银行情况反映》上发表《黑龙江垦区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面临困难》,并报送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国家各部委、各省政府等部门,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计委决定从1994年起将黑龙江垦区百亿斤商品粮基地项目列入大本计划。
1994年,国家成立开发银行。当年,垦区争取到开发银行贷款1.32亿元,其中,软贷款4200万元,硬贷款9000万元,这是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争取到的第一批专项贷款。
1995年8月,由农业部副部长刘成果带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先后考察了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哈尔滨5个管理局和16个农场,重点考察了黑龙江垦区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及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对垦区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产品商品供给和现代化农业示范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资金缺口较大。1995年,根据国家计委精神,总局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中核查了概算。1996年,总局计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上报农业部。2月上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北京对农垦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进行了评估审查,并在已批复的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29.3亿元的基础上,调增投资31.58亿元。9月,农业部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批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70.6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8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3.9亿元,建设期利息5.84亿元。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18.45亿元,硬贷款5.85亿元,国家基金拨款6.129亿元,经营性基金0.84亿元,国家水利投资2.75亿元,农业开发基金4.4亿元,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4.4亿元,利用外资6.48亿元,企业自有资金11.589亿元,铺底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中央对该项目非常重视,1996年被正式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1998年12月21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北京召开黑龙江垦区100亿斤商品粮基地二期工程项目评估论证会,与会专家对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给予肯定,并通过了项目可研报告。
该项目到1998年,完成总投资额61.246亿元,与初设批复比,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70.62亿元的88.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2.226亿元,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60.88亿元的85.8%;铺底流动资金3.9亿元,完成初步设计总投资的100%;建设期利息5.12亿元,完成初步设计5.84亿元的87.7%。实际到位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10.54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57%;硬贷款13.76亿元,超过批复总额的135.2%,国家基金拨款2.716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44.3%,国家经营性基金0.84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100%,国家水利投资2.75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100%,农业开发基金4.4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100%,农业开发贷款3.48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79%,利用外资3.5亿元,完成批准总额的54%,企业自筹资金19.26亿元,完成批复总额的90.3%。
二、项目完成情况 1991~1998年,改造中低产田129.27万公顷,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79%。其中,由低洼易涝地改造成水田60.6万公顷,超额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114%,共完成投资157200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103277万元)的52.2%,共建设机井26080眼,提水站82座,渠系土石方27270万立方米。
开荒及收复弃耕地11.33万公顷,超过初设批复任务4.67万公顷,完成投资43100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的1.2%。
水利工程建设共完成土石方工程量32170万立方米,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84.4%;投资76555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51.6%。其中,防洪工程完成堤防720公里,土石方2600万立方米,投资18720万元;治涝工程完成除涝面积54.67万公顷,土石方28142万立方米,投资52241万元;建设小型水库27座,土石方308万立方米,投资5080万元;水土保持治理面积9.73万公顷,土石方1120万立方米,投资4200万元。
喷灌工程共完成喷灌面积1.13万公顷,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37%,投资4150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35.1%。其中,购置喷灌机670台,建机井620眼。
购置农业机械31400台套,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89%,投资102171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59.4%。其中,购置旱田耕作机械10500台套,投资59381万元;水田耕作机械20630台套,投资32080万元;水利工程机械270台,投资10710万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625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的34.8%。其中,建设种子加工厂45座,完成初设批复任务100%,投资11100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的1.2%;建设粮食处理中心71座,完成初设批复任务100%,投资14900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93%;建设种子繁育基地0.61万公顷,投资1380万元;建设水泥晒场23.5万平方米,投资2585万元;建设生产用房33.5万平方米,投资12660万元。
农业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2000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80.3%。其中,农业航空建设投资5750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94.2%,购置农用飞机13架。建设飞机跑道23.5万平方米;农机厂建设投资5400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55%。
科技及人才建设投资5698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100%。
农产品加工投资64000万元,超过初设批复任务的18.5%。其中,建设专用等级面粉厂年加工能力24万吨,投资19202万元;精制大米加工厂年加工能力40万吨,投资13223万元;乳制品技术改造年加工能力3.5万吨,投资5225万元;保鲜奶年加工能力0.8万吨,投资2209万元;酿酒厂技改年加工能力5700吨,投资1932万元,制药厂技改4808万元,三江食品公司技改14300万元。
前期工作费1075万元,完成初设批复任务的64.2%。
三、项目建设效果 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调整作物结构,依靠科技进步等措施,彻底改变了粮食产量徘徊不前的状况,粮食总产量逐年增加,1991年垦区粮食总产366.6万吨,1992年374.9万吨,1993年402万吨,1994年414.4万吨,1995年514.6万吨,1996年715.6万吨(143.1亿斤),1997年852万吨(170.4亿斤),到1998年达到868.5万吨(173.72亿斤),大灾之年获得了历史上的大丰收。1998年,粮食总产比“七五”期间平均增加532.3万吨,翻了一番半。初设计划到200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20万吨(124亿斤),提前4年(1996年)超额完成了初设批复的任务指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黑龙江垦区在国家商品粮基地中的重要地位。
项目实施的8年中,共为国家交售商品粮3581.7万吨,其中,1998年交售商品粮700.8万吨,商品率为80.7%。交售商品粮总数是1990年前8年总和的1.5倍。以1997和1998年两年为例,共交售商品粮1384.2万吨,平均每年交售商品粮是“七五”期间年平均数的3.5倍。项目实施的8年中,平均每年创国内生产总值(现价)达79.5亿元,按可比口径对比,1991~1998年平均比“七五”年平均增长58.6%。利税总额(1991~1998年)共131.2亿元,平均每年达16.4亿元,其中,实现利润共97.6亿元,平均每年达12.2亿元,纳税总额33.4亿元,平均每年纳税4.17亿元。垦区人均收入1991~1998年平均额2123元,1998年达3500元,比“七五”期间年平均增长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