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煤 炭 20世纪80年代,垦区小煤矿(即个体和集体小井)主要分布在八五一○农场红旗矿、八五五农场鹿山矿、红兴隆电厂煤矿、友谊农场煤矿、双鸭山农场煤矿等国营煤矿井田范围内。1986年,共有国营煤矿33个,拥有矿井46个,年生产能力204万吨。
从1987年开始,垦区煤矿开展“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在1992年全省地方煤矿救护队大比武中,红兴隆煤炭局救护队被评为甲级队,牡丹江管理局救护队为乙级队。
到1994年,总局共争取原国家煤炭部和省煤炭局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矿井改造项目28项,争取资金1550万元。其中,小型矿井技改项目2个,分别为红兴隆电厂煤矿9万吨矿井和八五一农场红旗煤矿9万吨矿井,争取国家和省投资1050万元;在红兴隆和牡丹江管理局建两个矿山救护队,争取部投资金54万元;完成前进煤矿等24个矿的暖风、双电源、瓦斯遥测、高压入井和防尘改造,争取国家和省投资996万元,自筹资金94万元。1994年底,八五一农场红旗煤矿二井被评为部级质量标准化矿井。1994~1995年,五九七农场煤矿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化矿井。1995年7月20日,总局下发《黑龙江省农垦煤矿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作方案》。到1996年10月,垦区煤矿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23个,占矿井总数23%。
1996年底,垦区共有小煤矿200座,产量90万吨左右。由于小煤矿主单纯追求利润,造成开拓、开采系统不完整、设备差、管理落后的局面,安全保障差,大小事故时有发生。到1997年3月,国有煤矿全部领取了煤炭生产许可证。1997年6月,全省煤炭系统开展产量库存量双控制活动,省煤炭局下达垦区“双控”指标产量130万吨、库存5万吨。1998年,总局煤炭局被省煤炭局评为全省“双控”先进单位,奖励总局煤炭局传真机、计算机和打印机各一台,资金8万元。
1998年12月24日,总局召开垦区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会议,煤炭关井压产工作全面铺开。到1999年底,累计取缔、关闭矿井98处,其中,取缔矿井75处,关闭矿井23处。到2000年,共关闭矿井113处。年底,关井压产结束,保存煤矿47处。关井压产过程中,各煤矿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安装配齐了主扇和井上下电话,全部通过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验收。
2001年3月1日,新华农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32人事故,事故救灾于4月15日完成。4月15日,北兴农场焦化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5人。2001年4月中旬,总局决定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到11月7日,将原垦区所属的47个煤矿中的43个煤矿转出垦区,移交到煤矿所在市县管理,其余4个煤矿依法予以关闭。至此,农垦系统全部退出煤炭开采生产领域。
从1986~2001年的16年里,垦区共生产原煤2247.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