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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体广播事业费

第二章 文体广播事业费



  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包括文化、出版、文物、体育、档案、地震、广播电影电视、计划生育、党政群干部训练、其他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等。

  随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的不断加强,1986~2005年,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有了较大增长。由1985年的18825万元,增为2005年的171198万元,20年增长8.1倍,年均递增11.67%。

  由于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增速低于同期财政总支出的增速,该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态势。由“六五”时期的4.22%,下降为“七五”时期的3.58%,“八五”时期的3.49%,“九五”时期的2.64%,“十五”时期的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