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医事业费 中医事业费,包括中医院经费、集体医疗机构补助费、干部培训费等五项。1987年,随着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成立,中医事业有较快的恢复和发展。财政用于中医事业的支出,除1990年和1998年两年比上年略有减少外,其他各年逐年增加,由1985年支出1545万元,增为2005年的15696万元,增长9.16倍,年均递增12.29%,略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速度。其中,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的1987年增幅最高,比1986年增长40.48%。
财政投入的不断增加,为全省中医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全省中医事业机构,1985年73个,1988年增到89个,到2005年达到92个,比1985年增加19个,增长26%。职工人数,1986年10289人,1988年增到12219人,2005年增为15482人,比1986年增长50%。
一、中医院经费 中医院经费,是财政对中医管理部门所属省市县中医院、独立门诊部和省中医药大学(原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的补助费。1986年以后,补助办法陆续改革为“定项补助与任务补助相结合”的新办法。
全省由财政补助的中医院,1986年有79所,职工10289人,中医院业务收入6474万元。2005年,全省中医院业务收入增加到85898万元,增长1227倍。1986年拥有病床4995张,2005年增加到20856张,增长318倍。1986年固定资产原值4928万元,2005年增加到114328万元,增长22倍。1988年,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医院自筹资金,维修翻建中医院25所,面积48920平方米;为15所中医院装备了60万元的医疗设备,使医院的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由于医院自给能力的提高,定额补助占工资总额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由1986年的126.87%,降为2005年的75.44%。
中医院经费支出为中医事业费支出的主体,且比重逐期提高,“七五”时期占77.54%,“十五”时期提高到97.02%。随着中医事业的发展,全省中医医院经费支出由1985年的1545万元,增为2005年的15229万元,年均递增12.12%。
二、集体医疗机构补助费 为扶持中医事业的发展,财政对城乡部分集体性质的中医院,给予一定的补助。1988年受补助的医院10所,职工1236人,补助费202万元。2003年以后,因医疗机构已达到自求平衡,财政不再补助。
三、药品检验机构经费 为各级药品检验所的事业费。1985年全省有机构77个,职工577人,经费支出248万元。到1998年机构增为79个,职工增到1032人,经费支出增到1003万元。从1999年起,新成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此项支出由卫生事业费中划出,并入新增的药品监督管理事业费中。
四、中医中专学校、干部训练及其他中医事业费 随着中医事业的发展,中医中专学校、干部培训和其他中医事业机构经费支出有所增加。1988年全省有中医中专学校1所,职工229人,经费支出162万元,1997年增为370万元,1998年并入其他部门。干部训练机构,1988年1个,职工30人,经费支出79万元,2005年增为150万元。其他中医事业机构,1988年1个,经费支出393万元,2005年支出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