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投资评审 一、管理机构 1999年财政部组建投资评审中心,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投资评审机构。省编委批准成立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随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深入展开,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10个地市和12个县(市、区)组建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配调人员1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5人),并普遍建立了评审专家人才库,储备专家320余人。
二、管理办法 为提高投资评审质量,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效率,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制定了严格的评审操作规范和评审工作制度,1986~2005年先后制发了《黑龙江省财政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决算审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工作程序》、《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工作暂行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核查暂行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稽核办法》、《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会议制度及组织机构》以及《评审工作流程图》和各科的工作职责等内部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制度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运行机制,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评审工作质量,促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财政投资评审效果 财政投资评审针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前(概算、预算)、中(跟踪问效等)、后(项目决算核查)不同阶段的评审,对于科学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组建初期,评审工作开展范围较窄,主要是对项目后期决算进行评审。2002年后,评审范围逐步延伸和前移,项目概(预)算评审任务明显增加。到2005年,全省各级评审机构完成的前期(概、预算)评审,由2001年的22项,增为722项,增加318倍。全省财政投资评审情况详见以下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