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目标
2000年11月13日,省政府制定《黑龙江省2001~2005年县级财源建设发展规划》,自2001年起在全省正式实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十五”时期规划目标
(一)实现县级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从2001年到2005年,县级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75%。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1~2003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力争以年均65%的增幅递增;第二阶段(2004~2005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力争以年均8.5%的增幅递增。
(二)实现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壮大
2001~2005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不含原绥化市)总额(含上划收入)由2000年的56.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96.4亿元,其中3亿元到5亿元的县(市)由2个发展到6个,2亿元到3亿元的县(市)由5个发展到6个,1亿元到2亿元的县(市)由19个发展到26个,5000万元到8000万元的县(市)由15个减少到9个,5000万元以下的县由13个减少到7个。
(三)赤字县和赤字额大幅度减少
到2005年,全省县级赤字额由2000年的12087万元减少到5839万元,其中2001年减少2078万元,2002年减少1141万元,2003年减少1177万元,2004年减少935万元,2005年减少917万元。赤字县(市)由2000年的9个减少到8个。
(四)确保财政补贴县全部脱补
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九五”时期实现财政补贴县(市)脱补的意见》要求,所有补贴县(市)全部如期实现脱补。
二、财源建设类型及主攻方向
全省财源建设分为5种主导类型:
(一)农业财源建设主导型
重点建设好5个具有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即特色绿色食品种植基地、优质粮食种植基地、畜牧水产养殖基地、经济作物种植基地和北药种植基地。
(二)工业财源建设主导型
支持组建有影响、有优势、有规模、有市场的“龙头”企业集团。包括肉禽及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烟酒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北药开发加工“龙头”企业和农用肥及饲料加工“龙头”企业。
(三)边贸财源建设主导型
通过支持中俄互市贸易区、蔬菜出口基地建设、组织轻工产品出口等,扩大黑龙江省及国内产品的出口,增加创汇能力。
(四)旅游财源建设主导型
通过加大旅游的投入力度,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观光游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五)建材及矿产财源建设主导型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新机制开发矿产资源,实现矿产品深加工增值,为地方财政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级财源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
实施促进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省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兑现财政补贴县脱补、贫困县脱贫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消化历年赤字、补发历年欠发工资的奖励政
(二)建立健全县级财源建设的资金导向体系
设立全省县级财源建设发展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源建设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广泛吸纳各方面资金;扩大乡企发展基金规模;实施超前投放资金的办法。
(三)建立健全县级财源建设的工作责任体系
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建立严格的指导、检查与反馈制度。
(四)建立健全县级财源建设的项目及资金管理体系
认真搞好项目论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投放与管理。
(五)建立健全县级财源建设的组织和考评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