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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机构 队伍建设

第一篇 机构 队伍建设



  1986年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机构设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先后做出调整。1991年,全省工商系统在全国最先实现了大中城市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由市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由“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改为市局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1999年,按照省政府转发的《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省、市(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所四级贯通、运转协调的管理机制,建立了省以下垂直、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体系。2001年,省编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核定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机构、职能以及人员编制。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明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期间,全省工商系统的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等也随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机构职能调整而变化。1986~ 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通过采取创办干部学校、职工中专,推荐到各类大专院校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队伍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95%以上、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85%以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7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通过干部岗位交流、竞争上岗、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后备干部选拔等多项举措,不断加强干部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使干部结构更加合理、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2005年,省局及 14个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部进入政风行风评议最佳单位行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双评”活动“七连冠”的优异成绩。省、市(地)、县三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部进入“文明单位”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