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直属事业单位 一、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 1984年 6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按处级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 20人,内设理论研究室、资料室、编辑部(均为科级)3个部门。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对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起草有关地方法规、条例和细则等。
1987年 3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成立(以下简称学会),依托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研究所合署办公。是年 5月 26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政策研究室,亦与研究所合署办公。
1988年 1月,研究所与学会共同创办《工商向导》月刊。
1992年 2月,学会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
1996年,省编委为研究所重新核定编制为 12人。是年 12月 31日,成立《工商向导》杂志社,单独办公。杂志社分出后,研究所与学会仍合署办公,其内设机构调整为理论部、综合部(科级)。
1997年 8月,研究所与学会联合创办《调研参阅》通讯,作为系统内部发行的工作指导性刊物。该刊物从 9月第 2期改为月刊《工商管理调研》。
2002年 2月,学会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围绕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水平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2005年 3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明确研究所的工作职责为: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政策,探讨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律和方式方法;调查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各种理论研讨及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与考察;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推荐优秀调研成果;编辑交流工商行政管理内部刊物,负责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截至 2005年底,研究所有行政管理人员 3人,专业技术人员 7人,工勤 2人,共计 12人。
二、《工商向导》杂志社 1996年 12月 31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工商向导》杂志社,隶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 8名。《工商向导》杂志社为自收自支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设综编室、一编室、二编室。
2004年 1月 13日,根据省新闻出版局黑新出刊字〔2004〕9号文件,《工商向导》停办,杂志社机构撤销。
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职工中专 1979年 7月,成立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1985年 2月,成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两个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承担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职工学历教育和干部培训双重任务。核定事业编制 80人。是年 7月,学校由哈尔滨市道里区斜角街 8号迁至南岗区科研九道街,校舍面积 4 600平方米。
1986年,根据教学工作发展需要,学校成立培训部,增设学生科和伙食科,设立图书室(隶属于教务科)、卫生所(隶属于总务科),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为集体所有制性质),为学校教学和教职工及学员的生活服务。
1987年,学校内设机构进一步健全,设办公室、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伙食科、培训部、基础课教研室、专业课教研室。
1989年,调整为校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行政管理科、财务科、函授部、基础课教研室、专业课教研室。
1990年 11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决定,将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996年 4月 1日,学校迁入道里区民安街 99号。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8 031平方米,使用面积 5 614平方米。有办公室 25个,教室 12个,多功能厅 1个,小会议室 1个,学员宿舍 55间,大小餐厅 4个。设有微机室、语音室、会审实践室、假冒伪劣商品展室、阅览室、图书室和乒乓球活动室等。
1997年 4月,学校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基础教研室、专业教研室。
2005年,基础教研室和专业教研室合并为教研室,学校编制 59人,实有 55人(其中教师 20人)。
1985~ 2005年,学校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培养中专学员 1 291人,大专学员1 593人,本科学员 63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 159期,培训 19 800余人。2003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四、信息中心 1999年 6月,成立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 6名,内设网络科和软件科。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编制规划和技术标准;建立各类数据库;开发和应用信息新技术;开展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业务培训;开展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2001年,信息中心与省华瑞电子公司合作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网络布线进行改造,实现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全部计算机联网。
2002年,与省政府政务信息网连通。
2003年,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指导下,利用省政府网络平台实现了全省 13个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联通,并实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 IP电话互联。2003年 12月 29日,黑龙江省红盾信息网投入试运行。
2004年,实现全省除哈尔滨市以外 12个市(地)所属 55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联通。并做到了省、市(地)、县三级局之间 IP电话的联通。
2005年,实现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三个市(地)所属 12个分局与省局、市(地)局的联通。
2001~ 2005年,全系统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共 2 000多万元。信息中心与省华瑞电子公司合作开发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影像档案系统、广告媒体检测系统、“12315”投诉平台等,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代化,提高工作效能。
五、驻省物资贸易中心管理处 1991年 9月 3日,成立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处,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负责对省物资贸易中心生产资料市场进行管理。核定事业编制 5名。是年 10月 25日,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处更名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驻省物资贸易中心管理处。
1995年 12月 14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管理所成立,驻省物资贸易中心管理处即撤销,其业务归入直属管理所。
六、直属分局 1995年 12月 14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直属管理所,按处级单位管理,核定编制 18名,后增为 34名(其中行政编制 30名,工勤编制 4名)。主要负责中、省直单位开办企业的登记和年检、监督检查;查处企业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各种违章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省物资贸易中心等交易市场。
2004年 6月 15日,直属管理所由事业单位改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行政机构,更名为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七、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1983年 12月 24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黑龙江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为经济合同仲裁机关,负责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并对市(地)、县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995年 10月 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撤销。
八、商标事务所 1993年 1月 4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 15名,隶属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年 3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通知,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停办商标核转业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和其他有关商标事宜,由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事务所内设办公室、代理部两个科级机构。
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颁发了《商标代理组织证书》。
1996年 11月,省编委下文明确省商标事务所属于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其工作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人员。商标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商标注册核转、续展、变更、评审、设计、咨询、商标使用合同备案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2001年 1月 21日,经省编委批准,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撤销,改制为企业。
九、装备物资供应站 1991年 10月 23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装备物资供应站,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 12名。内设服装装备科和房产科。
1997年 4月,调整为服装装备科、房产科、综合科(均为科级机构)。负责全系统服装、房产、车辆、固定资产的管理。
2000年 12月,服装装备科改为计划装备科。
十、培训中心 1985年 8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招待所,隶属局办公室,按科级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 20人,主要任务是为各地来省局办事人员解决食宿。
1996年,决定在招待所的基础上筹建职工培训中心,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西六道街建培训中心大楼。1998年 10月6日大楼投入使用,建筑面积 4 363平方米,有客房 67间,床位 140个,大、中、小会议室各 1个,其中大会议室可容纳 200人,餐厅可同时接待180人用餐。
2001年 11月 12日,招待所正式更名为黑龙江省工商职工培训中心。承担接待全系统各种会议,安排本系统干部健康疗养,开展对外服务等工作。经费为自收自支。
1998年 10月~ 2005年底,培训中心共接待各种会议 350余次,接待客人 15万人次。
十一、个体劳动者技术培训中心 1989年 10月 6日,成立省个体劳动者技术培训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隶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培训中心内设培训考评部、办公室(均为科级机构)。
1991年 4月以后,省个体劳动者技术培训中心与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办事机构合署办公。
1995年 12月 14日,根据省编委决定,省个体劳动者技术培训中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