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培训 一、学历教育 1986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职工教育的决定》,开展“双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
1987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变,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 1 228人,占职工总数的 11.3%;中专文化的 1 780人,占16.3%;高中文化的 4 492人,占41.1%;初中和初中以下的 3 239人,占29.7%。在此基础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学历教育。
1990年,组织在职职工 453人报考北京财贸学院大专函授班学习;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中专招收学员 160名。是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2 505人,占职工总数的 19.6%,比 1980年提高 17.7个百分点;中专文化程度的 2 524人,占19.8%,比 1980年提高 13.5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的 4 784人,占37.5%,比 1980年提高 19.9个百分点。到 1993年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有 6 300多名干部得到系统培训,占职工总数的70%,其中培养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 1 190名。
1996年到 2000年,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 200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关于“九五”期间面向在职干部开展大专以上层次学历教育的意见》,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历教育基本达到了规划目标的要求,但市(地)局局级干部和县局股级干部还存在较大差距。
2001年以后,按照《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若干规定》和《2001~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在统筹规划、定向培养、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指导下,深入开展。
2004年,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十五”期间对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的总体规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意见》(黑工商发〔2004〕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区分不同对象,实施分级培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条件的市(地)局重点培养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市(地)局重点抓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县(市)局(城区分局)继续拓宽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渠道,确保 50岁以下干部职工都能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规划到“十五”期末,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总人数的75%,其中市(地)局干部达到 9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 20%;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到1%;科以上干部和工商所所长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2005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2005年度省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鼓励干部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年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务员 13 788人,达到研究生学历的 151人;大学本科学历的 5 243人;大专学历的 6 571人;中专和高中学历的 1 801人;初中以下学历的还有 22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公务员总数的 86.8%。其中市(地)局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 91%;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 39%;研究生学历的1.1%。科级以上干部和工商所长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 90.1%。圆满完成“十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二、业务培训 1987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岗位职务培训上来。同年,按照省职改办龙职改字〔1986〕58号文件规定,对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评聘中级职称(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中专学历评聘初级职称(助理经济师、经济员)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和脱产培训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参加当地职改办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是年 8月,对各地新调入和任职未经培训的 91名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培训。1988年,省、市(地)、县三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后举办商标广告、经济检查、企业登记、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及市场治安民警等专业培训班 407期,培训 13 400多人次。
1989年,对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员进行培训,试行职务名称制度,全省有 141人被评为中级仲裁员,655人评为仲裁员和助理仲裁员(仲裁员分为高级仲裁员、中级仲裁员、仲裁员和助理仲裁员四级)。
1990年,围绕五年内普遍进行一次全员岗位培训的目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实施方案》《岗位职务培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初任培训办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1991~ 1995年干部教育计划》等一系列文件,采取积极措施,使岗位职务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起来。对文化程度达不到要求的干部,先进行文化补课,后参加岗位职务培训;新录用或调入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一个月以上的入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培训证书才允许上岗。(1981年到 1990年 10年间,共举办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培训班 16期,培训 500多人次,对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长轮训了一遍,30%的局长培训 2次。举办科股长培训班 58期,培训 2 700多人次,培训面达 60%。举办专业培训班 77期,培训 5 000多人次,培训面达40%。举办岗前培训班 32期,增编调入人员培训面达到85%。)
1991年,全省普遍建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岗位职务培训教学辅导站及分站,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配备专兼职教师 208人。同时,各市(地)积极落实培训基地和资金,配备电化教学设备,订购教材,完善教学设施,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培训质量全面提高。
1992~ 1994年,结合推行公务员制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法学基础与行政法》《行政管理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公务员应用文写作》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培训。
1994~ 2000年,按照与省人事厅共同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知识经济培训的实施方案》,对经过考试录用到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的国家公务员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及《工商业务知识》《经济知识》《WTO知识》的培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还适时举办了行政处罚程序培训、企业登记管理干部培训、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培训及商标管理、市场管理、公平交易执法、纪检监察、财会管理、软件应用培训和法规培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配合各类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了《企业登记问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必读》《经济监督检查咨询》等资料,并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学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整套教材。共举办各种培训班 815期,51 0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
2001年,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十五”期间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若干规定》和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将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基层教育处管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职能处室负责提出专业性业务培训的意向和教学计划,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承担培训教学任务,由基层教育处统一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培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则上负责培训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正副科(处)长和县、市(城区分局)局正副局长、机关股(科)长及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其他干部职工由所属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培训;县(市、城区分局)局主要负责组织所属干部开展自学和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培训对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是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综合培训班 3期,培训县(市)局长和城区分局局长 133人,军转干部 20人;《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培训班,培训 88人;抵押物登记培训班,培训 143人;《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培训班,培训 108人;广告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125人;商标业务培训班,培训 125人;市场治安民警队岗位培训班,培训 200人。举办工商业务短训班 6期,培训 789人。组织 14名干部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初任培训,并完成了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
2002年,制定《黑龙江省工商系统业务培训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程序和方法。组织编写新的《工商行政管理》简易读本。年内,省局组织各类培训 11期。其中: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培训班两期,培训256人;业务短训班 8期,培训 934人。
2003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业务培训班 10期,培训 1 241人。
2004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举办县(区)局长、合同监管、政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长等各类培训班 18期,2 445名干部参加培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干部参加省政府电子政务与信息、招商引资培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 99名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委党校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干部培训率达到28%。
2005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部署在全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工作,明确 2005年 7月~ 2007年进行《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行政伦理》5门课程培训。培训采取自学和办班集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学习完后统一进行考核,并将成绩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是年,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遵循干什么就练什么,练什么就比什么的原则,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设置 15个专业,开展全员练兵。练兵中将日常性学习活动与培训、竞赛、考核活动相结合,实行人人练兵、人人达标、人人过关。比武中,一般干部、机关部门领导、主管局长同上阵,通过闭卷考试、知识竞赛、现场撰文、模拟受理、案例分析、模拟办案、案卷评审、商品检测、机上答题等 18种形式进行比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资 20万元奖励获得各专业前 3名的个人、集体和总分前 3名的市地局,调动广大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 1 534期,参加培训人员达 12 105人次,全员培训率达到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