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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拓展提高

第二节 推进拓展提高



  2001年,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用外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外资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在会上讲话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利用外资工作要着眼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当前引进外资规模已经相当大(名列世界第二)和国内资金(包括外汇)相对充裕的新的条件,应当把外资工作的重点以单纯吸引国外资金为主转移到引进先进技术、引进现代化管理、引进专门人才方面来。“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有步骤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在我国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省“十五”计划提出,实行开放式的行业投入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都允许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经济投资建设项目,并实行公平竞争;鼓励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制企业参与投资高技术产业,有效地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上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宽松外部条件,其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大。外资企业发展进入规模、质量、效益全面提高的新阶段。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落实外资“一条龙”办公服务措施,组织外资企业参加经贸洽谈会,参与组织召开驻京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

  2001年,全省共受理各类登记申请 2 685项,驳回 672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申请。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 234户,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 16位。虽然新登记的户数比上年减少 35%,但是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外方认缴出资额却比上年分别增长46%、46%和53%。

  2002年 4月,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在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上实现重大突破。11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月,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黑发〔 2002〕 16号)、《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 2002〕 63号)、《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 2002〕 64号)等文件。

  2003年 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发展民营经济是新形势下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省各被授权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不断强化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准确把握外商投资行业和领域的开放进度,对按国家入世承诺尚未达到开放时限的行业和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不予登记注册,对于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及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的项目,严格审查法定登记要求,做到国家限制项目,经审批符合条件的抓紧办;国家禁止的项目坚决不办。12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老工业基地的改造的难点,制定 53条优惠政策,支持外国(地区)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和改造。2003年,全省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 204户,是继 2000年以来连续三年递减之后,首次大幅度增长。投资规模是 1996年之后最大的一年。新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中,投资总额 1 000万~ 3 000万美元的 12户,3 000万美元以上的 5户。在新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中,制造业占 61.7%,在制造业中的造纸和纸制品企业户数最多,投资规模最大。新登记企业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哈尔滨占 45%,牡丹江占12.75%。哈尔滨和牡丹江的投资总额、外方认缴出资额分别是全省当年新登记企业投资总额、外方认缴出资额的 35.6%和25.2%,42.8%和13.4%。

  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黑发〔 2004〕 6号),在 6个方面做出重大政策性突破。各市(地)从制定扶持政策入手,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发展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全省被授权局全部执行“一审一核”制,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处)长全部到窗口直接受理,当场做出准确决定。全省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仍以制造业为主,占当年新登记企业总户数的 52.80%。其中木材加工和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增长较快,占登记制造企业户数的38.64%。投资来源仍以香港的投资户数最多,规模最大。来自美洲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势头强劲,投资总额达 2.99亿美元。

  2005年,全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05〕 36号文件),给外商在黑龙江省投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全省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 224户,比上年下降 13.5%,投资总额 19.4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8%,注册资本 10.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外方认缴出资额 9.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10.4%。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 562个,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30个。在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投资总额超过 1 000万美元的 37户,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 16.5%,外商资金投向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新型能源、高新技术等领域。新登记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占主导地位,其户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外方认缴出资额分别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 51.8%、55.97%、52.8%和62.12%。在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控股的企业占55.7%。第一产业中的畜牧业增长较快,其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外方认缴出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 114%、52%和 62%。40户国内企业通过并购,吸引外资达 3.42亿美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源于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占外商投资的主导地位。来自欧美的投资从“八五”期间的占16%上升到 30%。全省电子行业 86%以上的产值和 90%的出口额都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从事农业、畜牧业、电子及通信设备、环保、路桥和旅游开发的占 50%以上。外商投资的行业已由 1992年的 50个门类扩大到 2005年的 67个门类。到 2005年,全省 554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 49户、58个项目与外商合资,合作进行改组、改制和改造,直接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 16.3亿元。利用外资,使哈飞汽车、东安发动机厂等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快速解决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管理不善等问题,重新焕发生机。

  外商独资企业逐渐成为外商投资的主要形式。1992年登记的独资企业占当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30.99%,1994年占32.83%,1996年占37.97%,1998年占43.95%,从 2002年到 2005年均占半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