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
第四篇 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
1986~ 2005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不懈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消除社会疑虑和世俗偏见,提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千方百计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积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中,在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最佳结合点上得到完善和发展;积极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视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培育市场主体与规范经营行为并重,登记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监管有照经营与清理无照并重,严格依法管理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并重。特别是 1998年以后,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清理整顿活动,逐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积极支持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三自”作用、党和政府联系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个体经营经济的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工作,有力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截至 2005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 713 961户,私营企业68 2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