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持加速发展 1998年,省委把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并作为实现“富民强省”策略之一,使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进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时期。1998~ 1999年期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以中共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为标志,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正式被纳入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之内,非国有经济实现从过去的“拾遗补缺”“必要补充”的地位到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大转变。省委、省政府抓住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在省委七届八次会议上,把发展非国有经济作为全省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的四个硬仗之一,并明确提出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放胆、放手、放量发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1998~ 1999年连续两年,省政府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予以重点推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带头实施 9项具体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同时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市积极出台政策和措施 500余条,重点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引导下岗职工通过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实现再就业,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者参与南联北开、招商引资活动,发展壮大自己,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发展,使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998年,面对松花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25条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其中 12条被纳入省政府出台的 50条优惠政策之中。帮助 7万多户个体私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 58处市场恢复正常营业。到 1998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 145.9万户,超过省政府规定指标的 17.5%;个体工商户完成总产值 161亿元,超过省政府规定指标的 21.05%。帮助 27.9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登记的农村种植、养殖业达 24万户。私营企业发展到 3.3万户,雇工达33万人,注册资金 1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6.3%、30.2%、27.4%。全省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私营企业有 2 299户,其中超 1 000万元的 247户。私营企业集团 77个。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参股、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集体中小企业 1 930户,累计吸纳安置 61.9万名下岗职工。
1999年初,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作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省政府确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五项指标。2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注册资金、1998年产值或营业额及 1996年、1997年两年纳税额等三项指标,在全省命名百强私营企业和五百强个体工商户。5月,省政府在哈尔滨召开全省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安达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截至 1999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 146万户,从业人员达 300万人,注册资金达 170亿元,分别是 1992年的 3.5倍、4.9倍和 7.8倍;私营企业达到 4万户、从业人员达 43万人、注册资金达 190亿元,分别是 1992年的 24.5倍、22.6倍和 61.2倍。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 3 510户,其中超 1 000万元以上的 289户,亿元以上的 9户。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排在全国第 10位和第 13位。
2000~2001年期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发展。在 2000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加快农村经济结构和工业结构调整并列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 10项任务之一。并指出要加强扶持和引导,大力发展。2000年 10月 23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召开规格比较高、规模比较大的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作重要讲话。成立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力度。各市地、县党委和政府的思想进一步解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确定和调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工作思路,并出台相应的政策,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推进。
1995~ 2000年底,全省累计有 7 050户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注入资金 26亿元,盘活国有资产 49亿元。各级科技、工商行政管理、人事等部门组织开展以展览会、洽谈会、对接会、科技大集为形式的对接活动 120次,签订技术转让协议 370项。农村经纪人发展到 1 424人。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中,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9户。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 119万户,从业人员 244万人,注册资金 184亿元;私营企业达到 4.15万户,从业人员 45.3万人,注册资金达 233亿元。全省生产加工型私营企业14 283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35%。科技型私营企业 1 294户,占全省科技型企业户数的 37.1%。有 17户私营企业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超 100万元的4 569户、超 1 000万元的 412户、超亿元的 14户。
2001年 4月 16日,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确定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坚持“放手发展、积极引导、迅速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环境,通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实施大户带头战略、名牌战略和“走出去”的战略,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实现个体私营企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4月 25日省政府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支持鼓励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目标管理;出台实行开放式的行业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都允许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制经济投资建设项目,并实行公平竞争;鼓励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国有制企业参与投资高技术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三十四条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5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全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省 14个市、地也都设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办事机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承担起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牵头责任,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地普遍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着力点放在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质量上,通过抓大户、抓“三型”(生产加工型、科技型、外向型)、抓特色、抓名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和发展。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不仅在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等传统领域中充当主力军,而且在高新技术、科学研究、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教育培训、生物制药以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也一展雄姿。有的已经成为国家和全省同行业的龙头企业,有的涉足国防工业。并走出积累式逐渐发展的模式,走向以参与国有企业改造为主要途径的跨越式发展之路。
到 2001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 108.6万户,从业人员达 239.1万人,均比 1997年有所降低,注册资金达 181.28亿元,却比 1997年增长 17.7%;私营企业发展到 4.2万户,从业人员达 56.9万人,注册资金达 310.04亿元,分别比 1997年增长 1.62倍、2.35倍和 2.23倍。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产值 45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 1 180亿元,比 1997年分别增长 2.1倍和 1.5倍。全省生产加工型私营企业 1.4万户,占总户数的 31.8%;科技型私营企业达到 4 000户(其中高科技私营企业 1 811户),占总户数的9.5%;外向型私营企业发展 1 060户,占总户数的 2.4%,比上年增长 47%。有 177户私营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是 1999年的 10.4倍。2001年私营企业组织形式趋于优化,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较快,发展到 2.33万户,占总户数的 49.5%;私营企业集团 55户;股份有限公司 29户。私营企业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 5 821户,1 000万元以上的 503户,亿元以上的 17户。2001年末统计,全省累计有 7 414户个体私营企业采取购买、兼并、参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 2 962户国有企业改革,注入资金 34.6亿元,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59亿元。在全国 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名次排序中,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户数、注册资金、产值、销售收入分别排名为第 10、第 6、第 9、第 7位;私营企业的户数、注册资金、产值、销售收入分别排名为第15、第18、第12、第 12位。
2002~ 2005年是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重要转型和提高发展新阶段。2001年 12月 11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此《意见》在放宽投资领域、拓宽投资渠道、公平税费政策、完善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做出了若干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也出台 10条指导意见,要求各大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再有,国家对从事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实行减免税的优惠政策等等,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都是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巨大鼓励和支持。2002年 4月 10日,省第九次党代会做出决定:“在发展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上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各地以此为牵动力量,加大推进力度,实施重点突破,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高新技术。
2002年 9月 16日,由省委书记、省长带队的考察团赴浙江、福建两省进行学习考察,迅速在全省掀起了新一轮的学习浙闽经济为契机,竞相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11月 18日,中共十六大胜利召开,在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借鉴浙闽经验,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黑发〔2002〕1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黑办发〔2002〕25号)、《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63号)、《关于鼓励和促进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6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65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支持全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工商发〔2002〕218号),推动个体私营经济超常规发展。截至 2002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 102.5万户,从业人员 220.9万人;私营企业达到 4.65万户,从业人员达 78.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7%和37.2%;个体私营经济实现销售收入 1 298亿元,比上年增长 10%;缴纳税金 27.1亿元,比上年增长 15.2%。全省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到 386亿元,比上年增长 24.5%;私营企业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 8 000多户,其中超 1 000万元的 667户,亿元以上的 21户,分别比上的增长 37%、30%和23.5%。全省外向型私营企业发展迅速,参与国际竞争作用加强。2002年,全省获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已增至 442家,比上年增长 138.4%。全省私营企业实现进出口额 5 6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34.57%;占全省外贸总值的 12.93%。2002年全省出口额超过1 000万美元的私营企业有 5户,其中东宁华宇公司、省玄苑公司 2户企业的出口额分别达到 9 318万美元和 6 915万美元。全省私营科技企业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动力,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开发新产品,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截至 2002年底,全省共有民营科技企业 4 758户,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 916户,长期职工 19.22万人,资产总额 430亿元,实现技工贸总收入 286.2亿元。全省私营科技企业中有企业集团 40余家。专业市场发展迅速,商品集散作用显著增强。截至 2002年底,以私营经济为主体的年成交额 5 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发展 56个,其中新胜蛋禽批发、红旗装饰材料、国贸服装城等大型专业市场年销售额均在 5亿元以上。大庆市专业市场累计发展到 43处,专业街累计发展到 41条,开发园达到 36处。
2003年,省委为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解决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民营经济搞好服务,在省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副省长刘海生为组长的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组。省政府赋予民营资本的平等的“国民待遇”。在全省项目前期有 39个属私营企业投资,占总安排项目的 48.7%;金额达到 5 450万元,占总额的 56.77%。截至 2003年底,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 6 308家,总收入 482亿元,净利润 35.3亿,纳税总额 33.4亿元,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中一支生力军。
2004年 3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黑发〔2004〕6号),在简化项目审批、降低创办企业门槛、扶持个人创业等六个方面作出重大政策性突破。省直各部门、各地区也先后制定许多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7月 12日,省委、省政府在七台河市召开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推进会,与会者参观七台河市重点民营企业,交流典型经验。10月,组织部分私营企业参加广州举办的全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和在大连召开的全国乡镇(民营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经贸洽谈会暨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全省分别有 187家企业和 84家企业参展,展示绿色食品、山特产品、医药制品、高新技术产品及玩具工艺品等 800多种,共达成签约额 52.77亿元。2004年全省有 210多户个体私营企业通过购买、兼并、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注入资金 13亿元,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35亿元。据 2004年底统计,全省 90%以上的建筑、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企业、绝大多数道路客运和水路客运均为个体私营企业。
2005年 2月 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省委、省政府制定《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05〕20号)。同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和省教育厅等中省直 26个部门,也相应制定和出台 20个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提出 35条优惠政策,形成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到 2005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 71.4万户,从业人员达到 155.6万人,分别比 2001年下降 34.27%、36.25%,注册资金 219.6亿元,增长 21.13%;私营企业达到 6.8万户,雇工人数达 75.5万人,注册资金 92.3亿元,分别比 2001年增长 64.1%、449.69%、197.84%。个体工商户户数在全国排第 15位,私营企业户数排在第 20位。
自 2001年以来,全省个体工商户户数和从业人员逐年下降,一些个体工商户经过不断的发展和资本积累,规模逐渐扩大,为寻求更大的发展,转为私营企业;一些行业竞争十分激烈,部分个体工商户被淘汰出局;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马路市场退路进厅,租赁费用加大,使一些个体户歇业,特别是大中城市马路市场除早、晚市外皆不复存在;县镇的综合市场也大都进楼、进厅成为商场式经营,使不少个体户转型成“员工”,不再独立登记;尤其是市场建设与工商局“办管脱钩”后,市场交政府后大都转卖给私人,更使一部分个体户废业;加上国外大型超市的进入,对单经营生活用品的个体户也造成一定冲击;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清除一些违法经营户,仅 2002~ 2005年就有 4 690户被吊销营业执照。与之相反,全省私营企业有较快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出台许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入,一些挂靠政府的企业办理脱钩手续,成为私营企业;省委、省政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吸引力,使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成为省内外个人投资热点;国有企业改革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使省外投资者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改造,壮大私营企业实力;全省空前的招商引资形势,使部分省外、甚至国外企业纷纷进入龙江市场;工商行政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有效管理,为私营企业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在 100万元以上有 1万多户,其中超 1 000万元以上 1 299户,分别比 2002年增长 25.93%、94.75%。外向型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呈现出哈尔滨市华崴集团、哈尔滨亿阳集团、伊春光明等一批跨国集团,其经营领域不再仅局限于一般的流通行业,而是向生产型、科技型发展,并依托地缘优势,开辟国际市场,成为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全省民营科技企业达 6 800户,实现技工贸收入 318亿元,科技企业集团涉及电子信息、机械、化工、仪表、医药、生物制品、环保、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等技术密集领域,有的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在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冶炼、林木采伐、农业种植加工、工业制造、保健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大显身手,努力拓展发展空间。
2005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 62%。一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截至 2005年底,在全省 873个国家有机绿色食品标志中,个体私营企业占70%;在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60%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全省 90%以上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功不可没。2005年,全省有 783户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投入资金 22.2亿元,盘活资产 39.4亿元,安置下岗职工 3.9万人。到 2005年末,虽然个体工商户总户数比 1995年减少近三分之一,注册资金总额却增长 1.33倍;私营企业户数比 1995年增长 3.5倍多,注册资金总额比 1995年增长 17.7倍多。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民营科技企业达 6 800户,实现技工贸收入 3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