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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食品市场整治

第四节 食品市场整治



  20世纪 90年代初,全省城乡市场假冒劣质饮料日渐增多,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见利忘义,使用甜蜜素、色素、香精和自来水勾兑劣质饮料,以低廉的价格向市场倾销,牟取暴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身体健康。1992年,全省开始组织夏季饮料市场打假扫劣专项整治行动。当年查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他人厂名和厂址、超期变质和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假冒劣质饮料 159 596瓶(袋)。

  1995年 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整治夏季饮料市场的通知》(工商公字〔1995〕106号),全省从 5月下旬到 8月末,集中开展了夏季饮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14部,受理举报线索 250件,检查冷饮生产、经销企业 285户,发现有问题的企业 106户,立案调查 41件,捣毁黑加工点 21个,查获假劣变质超期饮料和营养液 240 060瓶(袋)及一批制假工具,价值 20多万元。

  1996年,全省检查饮料生产经营单位 19 000户,立案 120件,吊销营业执照 128个,捣毁黑加工点 138处,查获各种假冒劣质饮料 150 758瓶(袋)。

  1997年,全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超期变质饮品的行为;名不符实、虚假夸大的宣传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行为;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和生产假冒伪劣饮品的黑窝点。全省检查饮品生产、经销企业3 670户,取缔黑加工点 27个,查获各种假冒劣质饮料 301 677瓶,没收假冒标识 34万张,没收销毁假冒劣质饮料 40个品种 3 816箱。

  1998年,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部署,全省集中开展了碘制品、饮品和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发表电视讲话 78次,印发宣传材料 3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154台次,设立举报电话 154部,张贴宣传标语 143条(幅)。出动检查人员 13 258人次,车辆 748台次,检查碘制品、饮品、食品生产经销企业和零售网点 39 807户,立案 308件,捣毁黑加工点 167处。

  1998后,全省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扩大为夏季食品、饮品市场专项整治。

  2000年,夏季食品、饮品市场专项整治查获假冒劣质食品 15吨,假冒劣质饮料22 827瓶。

  连续 9年的夏季食品、饮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食品、饮品市场经营秩序逐年好转。2000年后,夏季食品、饮品专项整治工作转为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