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曾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公安处、农垦公安局,为政企合一体制,行使地市级公安职权,业务隶属省公安厅领导。1989年省农垦总局公安处更名为省农垦公安局,1998年又更名为省垦区公安局。下辖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北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9个国营农场管理局农垦公安局。1986全局编制2 627人,2005年编制3 493人。
一、垦区公安局机关机构
1986年局机关设7个科室。
1989年,省农垦公安处更名为省农垦公安局,年底增设装备科、刑事技术科。
1990年7月,根据公安厅要求,成立法制科。11~ 12月,经省政府黑政发[1990]39号、省公安厅黑公政字[1990]45号文件批准,设交通警察支队和消防支队,均为副处级。
1992年,经总局编委黑垦编字[1992]15号文件批准,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
1995年,根据省公安厅要求,设信访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1996年,撤销边防科。
1998年3月,经总局编委农总编办函[1998]1号文件批准,成立督察室、纪检组(副处级)、通信计算机科、监所管理科、行动科技科、经济侦查科。6月,经省编委黑编[1998]152号文件批准,省农垦公安局更名为省垦区公安局。同年,政治科更名为政治部(副处级)。刑侦科更名为刑侦支队(副处级),信访科更名为控告申诉科(与法制处合署办公)。
1999年5月,经省公安厅黑公境字[1999]6号文件批准,成立出入境管理科。
2000年,根据省公安厅要求,政治保卫科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科。同年,经过机构改革,局机关机构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督查室、办公室、国保科、经保科、治安处、刑事技术科、刑侦支队、出入境管理科、经侦科、禁毒科、计算机通信科、监所管理科、法制科、装备财务科、行动技术科、控告申诉科,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等。
2002年6月,局党组决定,国保科(与经保处、610办公室合署办公)更名国保支队、治安处(含警卫、边防、户政、流动人口工作)更名为治安支队、禁毒科更名为禁毒支队、行动技术科更名为行动技术支队、出入境管理科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计通科更名为计通处(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装备科更名为装备处、法制科更名为法控处(与控告申诉科、监管科合署办公)
2005年底,局机关机构设置无变化。
二、农垦公安局
农垦公安局是设在各农垦管理局的公安机构,受农垦管理局和垦区管公安局双重领导,负责农垦管理局属地公安保卫工作。
1986年,垦区设有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北安、九三、嫩江、绥化农垦公安局,各局机关机构设置为政工科、办公室、治安科、政保科、刑侦科、预审科、边防科、看守所、消防队。下设99个农场公安分局、173个公安派出所。
1989年,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黑公政治字[1989]198号文件批准,成立哈尔滨农垦公安处。同年至1990年各局相继成立交警大队。
1991年,各局相继成立法制科、技术科。
1992~1993年,各局相继成立纪检组、(与政工科合署办公)经侦科、装备科,内保科(与政保科边防科合署办公)、控申科(与法制合署办公)、消防科(对)更名为消防大队。
1997~1998年,各局相继设立督察队(室)(与纪检或办公部门合署办公)。年底嫩江农垦公安局更名为齐齐哈尔农垦公安局。
1999~2000年,各局刑侦改革,撤销预审科,将预审、刑事技术纳入刑侦科,成立刑警大队。
2001年,各局相继建立反邪教工作部门(与政保科合署办公),成立出入境管理科。
2002年,各局经侦科更名为经侦大队,政保科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技术科更名为刑事技术大队,成立禁毒大队(与经侦大队合署办公)、计算机通信科、指挥中心。
2003年,各局内设机构调整为:政治处、纪检组(督察室)、办公室、计算机通信科、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与禁毒大队合署办公)治安大队、法控科(与控申科合署办公)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看守所。
至2005年底,各局机构设置无变化。下辖74个分局40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