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公安局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公安局机构组建于1981年,称民航黑龙江管理局公安分处(科级建制),业务受民航东北管理局公安局和省公安厅领导,负责全省民航机场公安保卫工作。
1986年,分处设空防、治安、安检组,编制19人。下辖闫家岗机场、黑河、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机场公安派出所。
1992年,经民航总局[1991]358号文件批准,省民航公安分处改称省民航公安处(正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治安科、计财装备科、空防警报科、刑警队、预审法制科、消防科、经警队、交警大队。黑河机场派出所改称黑河机场公安分局。
1994年4月,民航公安处决定成立巡警队。8月成立哈尔滨民航售票处派出所。
1998年,根据民航黑龙江管理局要求,局机关撤销办公室、政工科、计财装备科、巡警队,成立综合办公室、行使上述职权。
1999年,实行侦审工作改革,撤销预审法制科,单设法制科。撤销经警队。
2001年6月,经民航东北管理局[2001]107号文件批准,省民航公安处改省民航公安局,原建制不变。
2003年9月,根据工作需要,经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同意,恢复政工科、办公室、计财装备科、巡警队机构,同时撤销综合办公室。至2005年底,机关直属机构及所辖单位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