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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第一章 刑侦工作

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一、刑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全省刑侦工作面临恶性犯罪增多,犯罪手段升级翻新,打击工作强度增大等严峻形势,原有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斗争需要,办案起点低,周期长,效率不高,制约了整体打击能力,刑侦改革势在必行。

  1988年,在无成文经验可借鉴情况下,全省刑侦部门从抓试点入手,迈开改革开放第一步;90年代始加大探索改革步伐,注重引进先进经验;90年代后期按公安部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刑侦改革;建立起责任明确、办案能力和素质与工作任务基本适应的刑侦队伍,形成覆盖全省城乡、控制整个社会面的大刑侦格局。2001~2005年规范深化改革,全面开展刑侦规范化调研,出台了有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程和工作措施,使全省刑侦工作与时俱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988年,刑侦改革探索由上至下开始。年初,省公安厅刑侦处将特大案件侦查科撤销,成立盗窃案件、恶性案件、经济案件3个科和暴力案件侦查队,加强打击工作针对性和快速反应。同时,在抓试点基础上,总结推广密山县改革现行刑侦体制,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和伊春市伊春区公安分局打破“吃大锅饭”、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传统运行模式,建立刑警目标责任制经验,引导全省刑侦改革。

  密山县公安局强化侦察体制,撤科建刑警大队,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下设3个中队2个组,实行干部高配。队伍由23人增加到31人,既保留了骨干,又充实了力量。

  伊春区公安分局配强刑警队伍,刑警队由24人增加到38人,划分8个组。实行分组包片、刑警包案、破案记分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指标落实到人头,调动了刑警积极性,整体战斗力显著提高,这个探索受到公安部肯定。

  1989年,通过学习密山、伊春经验,加强了刑侦队伍建设。全省刑侦队伍由1988年的3 189名增加到3 345名。一些地方实行刑侦实战体制,解决了刑警政治、生活待遇,评定处、科、股级侦查员和争创优秀刑警队活动,推广了七台河新兴公安分局刑警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的经验。

  1990~1992年,改革刑侦专业和基础建设,增设专门机构和专人,全省形成较为系统专业队伍。1991年省公安厅总结刑侦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经验。1992年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新时期优秀刑警队活动。

  1993年4月,省公安厅刑侦处派出学习考察小组,赴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了解和学习刑侦改革,结合省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改革。一种是体制改革,佳木斯市实行队建制,市设刑侦支队,区(县)设刑侦大队,分别高配副局级支队与大队长;另一种是运行机制改革,哈尔滨市、绥化、大兴安岭行署实行探长和搭档制,把竞争机制纳入到目标化管理。

  1996年,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尝试把经侦、技术、缉毒、警犬工作纳入支队和大队建制。全省有8个市、行署公安局组建刑侦支队和大队,体制改革初具规模。在运行机制改革上,全省刑侦部门普遍推行选聘制、探长制、搭档制、分片、分组包干制及考评积分制等多种形式责任制,把责、权、利落实到队、组和侦查员。

  1997年初,省公安厅组成刑侦改革调研组,深入7个市地、14个县区,形成《关于全省刑侦改革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6月,全国大力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公安厅厅长陈永才带领改革调研组,深入11个市地、20多个县区,召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刑侦、预审及派出所所长座谈会,向一线人员传达公安部刑侦改革部署,征求意见。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大庆、牡丹江两市,林口、东宁、龙江3县的刑侦改革经验,为贯彻全国公安刑侦改革工作拓开途径,提供典型。当年,全省13个市地及所属县区均组建了刑警支队和大队,刑侦工作责任制广泛落实,相继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实行岗位聘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破案招标制、追逃招标制及破案奖惩制,实现了力量优化组合。

  1998年初,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全国刑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下发《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的决定》。各地抓紧进行刑侦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行侦审合一、侦技合一、机构重组,建立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11月,省公安厅又召开全省深化刑侦、派出所改革工作会议,做出刑侦、派出所相关改革必须配套部署,建立由市地、县区刑侦部门和派出所为主体、多层次破案格局。就一起案件由一家侦办为多家办,变从一个方向侦破为多个方向、多个层次侦破,构建主力军与地方军、阵地战与运动战结合的刑侦网络。全省刑侦队伍经过近十年充实和加强,刑警达10 081名,较1988年增加3.16倍,占公安民警总数19%。实现了侦审合一体制,建立责任区刑警队723个,覆盖率达到97.5%。

  1999年,依据部颁布建设标准和等级评定办法,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责任区刑警队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经首次考核评定,全省有5个中队晋入全国模范中队,19个中队晋入省优秀中队。

  2000年,为解决侦审合一后办案质量下滑问题,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各地刑侦部门相继成立了办案指导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办案指导工作,下发《黑龙江省公安厅提高办案质量工作实施方案》。11月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工作会议,交流10余起侦办成功案例,推广经验。省公安厅主管厅长、刑警总队长与各地主管局长、刑警支队长签订了定期责任状,推出防止办案质量下滑各种应对措施。全省建章立制,规范刑侦办案工作,逐步实行等级侦查员动态管理制度、主办侦查员制度、专门机构(人员)审核把关制度、侦查终结报告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刑事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及公检法三机关联系制度等,出台相应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刑侦部门办案提供可操作性法律依据。

  2001~2002年,各级刑侦部门贯彻落实全省系列提高办案质量制度和措施,认真规范办案工作,严格执法监督、考评及强化机制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省公安厅研制开发全省刑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省推广率达90%以上。

  同时,进一步规范体制和机构。经省编委批准,省刑侦总队增设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反恐怖工作处、国际刑警联络工作处,总队长高配为副厅级。地、市刑侦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工作和加强专业建设原则,相应设立重案侦查大队、现行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指导大队、综合调研大队,人数不足40人支队将相关职能合并有关大队。县、区大队对责任区中队和各专业中队设置予以重新安排,设立相适应的中队重案侦查、情报信息、阵地控制、办案指导、追逃协查等项工作。刑事发案在200起以下的县、区,取消责任区刑侦中队。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级上注重向侦查部门倾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相关支队、大队、中队长职级高配,并实行等级侦查员、主办侦查员和刑警执法证件制度。

  2002年3月,省公安厅系统整合刑侦改革规范化建设成果,广泛吸收全国各地先进经验,经过8个月考察调研、编审修改,形成基本囊括刑侦全部工作、近17万字的《黑龙江省刑事侦查工作规程》,以2002年1号厅长令发布全省公安机关。规程编撰研究工作被批准为部级科研项目,被公安部推广到全国刑侦战线。规程为全省刑侦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操作蓝本和执行框架,是全省刑侦规范化建设重大突破。

  各地全面执行2001年省公安厅制定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刑侦情报信息专门机构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的规定》《信息管理设备装备标准》《指纹资料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管理工作细则》《关于运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破获案件的奖惩办法》及《黑龙江省指纹捺印和现场手印卡片质量标准》6个信息规范文件,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维护、使用、建设等方面工作。省公安厅加快刑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开发工作,推广应用无线手持移动查寻系统工程,扩展终端用户300个,不断强化运行监测,逐步升级完善。七台河市公安局注重刑侦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打击犯罪工作的杰出成效,并于2002年7月19日,在全国推进刑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2002年12月27~28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刑侦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刑侦改革座谈会、全国刑侦总队长会议和全省公安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庆现场会精神,推广了七台河、鹤岗2市加强“两化”建设经验,对全省深入刑侦改革提出大力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刑侦工作跨越式发展要求。

  2003~2005年,全省以全面试行《黑龙江省刑事侦查工作规程》为切入点,认真贯彻全省刑侦“两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进行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701个责任区刑警中队考核,30%达到合格标准,24个中队进入优秀行列,4个中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模范中队。完成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指纹中心存储信息库升级改造和13个地市级指纹分库、83个县区指纹远程查询终端、289个指纹采集设备和96个指纹倒查库建设。通过培训,全省5 000多刑警掌握指纹信息基本技能;成功开发2004年版全省刑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使其成为集统计、分析、考核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可行性、操作性更强的刑侦科技网络平台;先后建成“被盗抢机动车”“未知名尸体”“走失人员”信息系统和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刑侦协作网、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网页。

  各级刑侦部门积极探索和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定期培训、分级培训、专业培训、任职培训、岗位练兵5项长效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激励竞争机制、制约机制等管理机制。省公安厅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及《考评分类办法》,开辟了全省考评专栏,实施对各市、地打击工作月考核、月通报。注重全面实施人才战略。2004年,省公安厅建立了全省刑侦专业人才库,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有281人入选专业人才库。10月,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召开全省推进刑警大练兵会议,推广了鸡西、大庆市刑侦支队和尚志市、双鸭山市尖山区刑警大队通过大练兵全面提高刑警素质的经验,出台了刑警岗位练兵10项制度,得到部、省两级“大练兵办”充分肯定。当年,黑龙江刑侦队伍在公安部刑警大练兵综合考评中夺得全国第一名。

  二、全部破案

  1986年,全省以“严打”斗争为中心,通过打击、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暴力性案件侦破工作,提高对日益增多的暴力性案件应变能力。全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21 510起,破获17 47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发生5 152起,破获4 682起。共发生盗枪、抢枪、持枪杀人、抢劫、盗窃和爆炸等严重暴力案件56起,破获48起。各地对大要案件基本上做到了领导亲自上阵,实行专案专办,一抓到底。特别是在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全国有关厅局大力协助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苦战一百多天,破获了震惊全国的杀害民警、抢走枪支、杀死3人、抢盗长枪3支、作案32起的“三张”(哈尔滨市张福军、张福仁、张福德兄弟)案件,总结了新形势下与严重暴力犯罪斗争的经验和教训,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借鉴。

  1987年,全省以保卫中共十三大会议为中心,坚持“严打”方针、运用“严打”经验,突出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流氓滋扰和流窜犯罪活动。抓住发案高峰期,分类指导、统一部署和区域安排,因时、因地开展规模不等打击活动。全年共发生刑事案20 564起,破获17 391起,其中发生重特大刑事案5 614起,破5 076起。成功破获齐齐哈尔市张振刚杀死保卫干部一家3口、抢走枪支,又连续枪杀13人特大抢枪杀人案;双鸭山市刘长山制造98次特快列车炸死12人、伤40人特大报复爆炸案;哈尔滨市丁云霞拐卖妇女20人特大拐卖人口团伙案等。

  1988年,全省紧紧围绕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对多发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工作。共发生刑案23 663起,破19 939起。其中发生重特大刑案8 807起,破7 105起。破获一些危害大、影响坏现行案件有:哈尔滨市王新民等6人行窃6省20个市县、获赃款赃物折款40余万元特大团伙盗窃案;86009部队政治处主任、一级飞行员李鹏礼被杀案和民警王余馥被杀抢枪案;佳木斯市总参炮兵第一干休所副师职干部刘学连被杀案;齐齐哈尔市强奸、杀害、抢劫11名妇女系列案等。特别是9月28日,驻哈某部发生2名战士盗枪3支、杀死1人、伤6人后潜逃的特大恶性案件,时近国庆,案情牵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多次召开各省区协同侦查会议,全力布控。省公安厅长白景富、副厅长刘一平亲自指挥,并派出精干人员追捕。在解放军及当地刑警协助下,于11月1日7时在江苏省灌云县穆圩乡将二犯击毙。

  1989年,在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和刑事犯罪严重的严峻形势下,全省刑事发案大幅度攀升,共发生刑案99 40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 703起。面对刑案高发压力,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刑警超常发挥,连续奋战,4~9月共组织以侦破重特大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斗争3次,11月10日~12月25日,又组织破案会战,危害大、影响坏案件基本告破,公安部刑侦局先后两次发贺电祝捷。注重了纠正立案不实工作,主要做法受到公安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共破获刑案46 367起,同比增1.3倍;其中,破重特大刑案13 019起,同比增83.2%。破获了兰西县盗枪杀死5人、伤3人案;哈尔滨市于克琪结伙杀害民警案;鹤岗市民警被伤害、枪支被抢案;阿城市公安局长被杀案;革志监狱两名越狱犯杀死管教干部一家6口案;苏籍侨民果尔巴前果被杀案及美籍华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顾问、美国三艾公司董事长陈庆筠被杀案等。

  1990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方针,组织3次大规模打击统一行动,重点打击团伙作案和恶性犯罪。共发刑案85 359起,破刑案46 180起,其中重特大刑案发19 266起,破12 031起。打掉团伙596个。其中鸡西市打掉赵忠海6人驾车抢劫团伙;延寿县打掉徐长江为首称霸江运流氓团伙;哈尔滨市打掉田旭强抢劫杀人团伙案和宋伟佳(乔四)、郝伟涛(郝瘸子)、王伟范(小克)等3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苇河林业局打掉刘连江绑架杀害3名小学生特大团伙。全年发生涉枪等严重暴力案件103起,破获82起。其中有饶河县大通乡前哨边防工作站战士薛春阳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盗窃冲锋枪5支,打死17人、打伤8人的特大盗枪杀人案件;以陈晓光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杀死绥化地区检察院司机、抢走枪支,又杀死两名更夫、抢走“五六”式冲锋枪2支的案件等。

  1991年,全省把维护社会稳定当作首要任务,不间断进行“严打”活动。先后开展了打击多发性犯罪和“破大案抓逃犯”专项斗争。按公安部统一部署,从10月起开展为期3年的反盗窃斗争。共发刑案88 421起,破获刑案51 755起,其中重大刑案发20 326起,破13 254起,破案绝对数同比分别增加12%、10%。侦破大案有哈尔滨市闵氏兄弟抢劫、杀死出租车司机6人、重伤1人的系列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宾县李广彦杀死4人、伤1人的系列杀人案;佳木斯市种子公司31支猎枪被盗案;克东县第一粮库18万元现金被盗案;五常市志广乡派出所所长被杀、手枪被抢案;鸡西市公安局预审员被杀、手枪被抢又持枪杀死两人案;阿城市一女孩被杀碎尸案及讷河县贾文革特大杀人、抢劫、强奸团伙杀死42人案等。

  1992年,全省各级刑侦部门认真贯彻邓小平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会议精神,以保卫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进行了“反盗窃斗争”,开展了“破大案、打团伙”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打拐”)专项斗争,抑制了连续3年刑案高发势头。共发刑案64 605起,破刑案41 702起,其中重大刑案发18 658起,破12 796起。全力侦破了哈铁公安局某民警及女友被杀、手枪被抢案;刘江河持枪杀人、抢枪、劫持机车的特大案件;哈尔滨市农行动力办事处128万现金被盗案;动力区7具被抛弃马葫芦、菜窖女尸案;大庆市董文学等13人持猎枪袭警案;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民警被杀、手枪被抢案;省军区边防六团2名战士盗窃2支冲锋枪、1 450发子弹和雷管、炸药预谋报复等大案。

  1993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指示,相继开展打拐、打流窜、打境内外团伙、攻大案、打盗车、抓逃犯等活动,继续进行“反盗窃斗争”。共发案61 816起,破获刑案46 889起,其中重大刑案发案21 698起,破获16 841起,破案绝对数同比继续攀升。破获大要案有哈尔滨市个体业主被4名俄罗斯人抢劫人民币4万元案,哈尔滨市轴承厂经警黄修海、工人罗宇海杀死民警2人、抢枪2支又持枪杀死4人、抢劫现金4.5万元案,道里区崔广莹、刘阳特大麻醉抢劫出租车4台案及动力区侯凯特大杀人碎尸12人案;牡丹江市程远才、胡殿亭抢劫杀死17人系列杀人抢劫案;佳木斯市民警被杀、手枪被抢又持枪伤人案;七台河市公安局纪检委副书记被杀、手枪被抢案;双鸭山市林业公安局民警被杀、手枪被抢又持枪杀死2人、伤1人案及牡丹江市秦东明流窜四省以嫖娼为由杀死妇女22人的系列抢劫杀人案等。

  1994年,各级刑侦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严打”整治战役和深入开展打团伙、打盗抢机动车、打盗窃、破大案等活动,抑制了刑事犯罪猖獗势头。共发刑案59 253起,破获刑案47 255起,其中重特大刑案发22 845起,破获18 552起。破获在案有呼兰县税务局1 600册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案;五常县48起金库系列被盗案;哈尔滨市武警守桥部队6支“五四”式手枪被盗杀死1人案;大庆市以李景涛、张军为首号称“反腐败战斗队”盗窃现金财物折款80余万元团伙案;宝清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马越枪杀2名民警、放走47名收审人员案;方正林业局检察院干部手枪被抢并持枪杀死7人案;牡丹江柴河林业公安局民警张四维伙同社会人员王成岩杀死17人系列抢劫杀人案等。

  1995年,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认真总结分析几年来刑事犯罪规律、特点,特别是重点分析、研究1993年以来的5起系列杀人案件的规律、特点、作案手段及打击对策等等,形成研讨文章汇编,印发全省指导工作。对20余名市、行署、系统支(大)队长进行重点培训。保持主动进攻态势,开展春冬严打活动。共发刑案66 761起,破获刑案54 66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发28 395起,破23 662起,破案绝对数持续上升。一些严重暴力案件和恶性案件多数告破:震惊全国的鹤岗市爆炸、纵火、枪杀保干、经警9人、小孩1人、伤1人并抢走手枪3支、企图抢劫93万现金“1.28”案件;鹤岗市尖山区枪杀2名民警,抢走手枪2支特大杀人抢枪案;大兴安岭森警支队军械库22支手枪被盗案;肇东市持猎枪、小口径步枪杀死32人、伤16人特大杀人案;哈尔滨市入室抢劫财物折款4万元、杀死5人特大抢劫杀人案;王刚抢劫财物折款37万元、杀死7人系列抢劫杀人案等。

  1996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严打”统一行动的部署和第19次全国公安会议、全省第13次公安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卫人民,惩治犯罪,维护稳定”指导思想,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斗争中。各地千方百计地侦破一批重特大刑案,追捕一批在逃犯,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一批严重危害治安刑事犯罪嫌疑人。共发刑案100 808起,破获刑案70 39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发47 682起,破33 191起。创造历史同期破案绝对数新高。全省确定299起主攻案件,破获214起。其中有哈尔滨市张振刚、罗志新团伙杀死8人、抢劫赃款赃物折款22万元案,赵德亮连续杀死9名卖淫女、抢钱、首饰折款近万元案,孙洪武雇凶杀人案,刑警宋兆东执行公务被杀案;大庆市杀死5人、抢劫25万人民币特大杀人抢劫案;牡丹江市玉器厂价值45万元珠宝被盗案;佳木斯市持枪抢劫人民币32万元特大团伙持枪抢劫案;双鸭山市持枪抢劫加油站9起、杀死1人、抢劫现金15万元、汽油票7吨团伙持枪抢劫案,以郑天军、于显杰、梁风礼为首131人“ABC团”带有黑社会性质流氓团伙案等。

  1997年,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强化打击工作要求,全省组织春、冬“严打”行动,各地开展规模不等的专项打击,刑事发案有所回落。共发刑案84 161起,破获刑案59388起,其中重特大刑案发38 397起,破25 989起。破获大要案有:五大连池市人民银行枪杀5人、抢劫现金319.5万元“11.15”特大杀人抢劫案;哈尔滨市“8.14”特大枪击民警案;李振奋团伙杀死7人系列杀人抢劫案;外地人来哈绑架人质、勒索120万元现金特大绑架敲诈案;外埠团伙拐骗14名少女案;姜小琳团伙“撞炮”抢劫案;佳木斯市郑涤臣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宝清县40万现金抢劫案;七台河市枪杀民警案等。

  1998年,按照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全省从推进刑侦工作改革入手,进一步提高了刑侦整体作战能力和侦破成效。继续进行跨年度的“严打”活动,相继开展打击侵财犯罪、团伙犯罪、抢劫机动车犯罪等专项斗争。共发刑案84 719起,破刑案64 07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发42 931起,破31 855起。破获了哈尔滨市杀死6人、抢劫作案72起的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团伙贩卖外国妇女案,“健力宝”大奖诈骗案;七台河原市委常委、矿务局长季德江被枪杀案;大庆原市政协副主席张百良及妻子、保姆被抢劫杀害案;佳木斯市系列麻醉抢劫出租车案;呼玛县枪杀3人、抢劫信用社32万元现金案;齐齐哈尔市储蓄所被抢劫10万元现金案等。

  1999年,全省相继开展了区域性打击团伙统一行动、“破大案、打团伙、保平安、追逃犯”和“打黑除恶”(黑指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恶指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犯罪团伙)专项斗争,年底为确保澳门回归期间省内治安稳定,组织全省统一搜捕清查活动。各级刑侦部门坚持把危害严重、影响大案件作为打击重点、盯现案,咬积案,全力攻坚挂牌(指公安部和省厅确定的未破获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案件。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包案,加大打击力度。全省挂牌61起案件,破获31起。全年共发刑案83 495起,破刑案64 288起,其中重特大刑案发42 734起,破32 190起。破获的大要案有:哈尔滨市以王玉明为首11人团伙绑架杀害私企老板、勒索人民币200万元特大绑架敲诈杀人案;“99.8.6”特大纵火杀人案;绥芬河市杀死3人、抢劫现金5万元特大杀人抢劫案;黑河市金柜被撬盗26.23万元案;大庆市杀死5名卖淫女特大杀人案等。

  2000年,按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斗争要求,结合实际,全省组织了“一保四打”(打拐、打黑除恶、打逃犯、打团伙、保稳定)专项斗争和以打击侵财犯罪为重点冬季“严打”攻势行动。坚持重案督办制度,拓宽破案渠道,加大对大要案侦破力度。共发刑案134 545起,破获刑案68 779起,其中重特大刑案发63 599起,破31 301起。全省确定71起挂牌案件,破获47起;发生343起严重暴力案件,破获281起;发生1 888起杀人案件,破获1 453起。破获大要案有:哈尔滨市报复绑架某银行行长“2.2”特大持枪绑架案,“2.17”特大恐吓敲诈政府240万现金案,焦元南带有黑社会性质流氓集团案,“1.16”武装盗窃高档轿车案;双鸭山市抢劫爆炸储蓄所案;齐齐哈尔市付殿忠特大雇凶杀人案件,“9.3”系列杀人案件;鹤岗市“6.29”系列杀人抢劫案件等。

  2001年,全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统一部署,以“打黑除恶”为主线,不断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力度,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冬季严打攻势”、追逃专项行动等打击活动。共发刑案137 468起,破获刑案74 407起。破获大要案有:哈尔滨“6.4”爆炸未遂案,蒋英库为首杀死26人的特大涉黑杀人、抢劫集团案;齐齐哈尔市“3.12”特大爆炸案;青冈县“7.3”特大持枪杀人案;佳木斯“1.17”特大绑架袭警案;鹤岗市“5.15”特大杀人焚尸案等。

  2002年,全省继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适时进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狠抓了打击现行犯罪工作,加强了对系列案件规律特点研究,增强对系列犯罪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为确保中共十六大胜利召开,全省组织打击现行犯罪、追捕逃犯的统一行动,安排了“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共发刑案135 492起,破获刑案80 265起,同比增加6.3%。其中全省挂牌案件88起,破71起;杀人案发1 726起,破1 398起;严重暴力案件发142起,破131起;绑架案发77起,破75起。破获大要案有:哈尔滨市“1.24”特大设置爆炸物敲诈勒索案,“11.3”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案;尚志市“1.28”系列杀人案;齐齐哈尔“2.20”杀人碎尸案;庆安县“4.3”民警被杀案;七台河市以杨德海为首杀死13人特大抢劫、杀人案;海伦市“4.30”杀害民警抢枪案;北安市系列抢劫杀人案;双鸭山市“8.28”特大盗窃炸药案,“10.31”特大盗窃雷管案;齐齐哈尔市“9.1”特大投放11枚爆炸装置案;黑河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地区相继发生的17起抢劫加油站的系列抢劫案及农垦系列麻醉抢劫案等。

  200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扎实进行“严打整治斗争”收尾工作,继续紧紧抓住“打黑除恶”斗争的主线,实行重案督办制。广大刑警始终保持全天候的临战状态,对现行案件坚持快速反应,加大打击力度。共发刑案119 276起,破获刑案62 471起,其中挂牌案件88起,破65起,破案率78.34%;杀人案件发1 515起,破1 256起,破案率82.9%;严重暴力案件发137起,破116起,破案率84.67%;绑架案发76起,破73起,破案率96.05%;侦破大要案有: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省委副书记杨光洪、省委政法委书记杜宇新等领导批示的北安市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齐齐哈尔市张执新、张执文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通河县姜氏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航运公安局坞区派出所“1.19”特大枪支及巨款被盗案;汤原县“2.21”持枪杀害烟草公司经理案;双鸭山市“10.4”杀害市交通局副局长抢车案等。

  2004年,按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同时坚持“打黑除恶”斗争,开展对侵财犯罪的专项打击,继续实行重案督办制,加大对现行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发刑案117 310起,破刑案64 348起。破获大要案有:哈尔滨市陈占发为首杀死9人特大抢劫、绑架、轮奸、杀人团伙案,吕荣邦为首杀死出租车司机6人并焚尸、抢走7台车特大杀人焚尸抢劫团伙案,“5.1”特大入室盗窃250万元巨款案,民航大厦62.5万元现金被盗的特大盗窃案;密山市“4.14”特大杀人案;林口县“5.13”特大杀人案;佳木斯市“9.16”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肇东市“12.8”特大杀害派出所副所长抢枪案;绥化市谢启胜特大杀人、系列抢劫、强奸案;拜泉县“11.28”特大暴力袭警抢枪案等。

  2005年,全省以“破命案、打盗抢”为核心,进一步加大侦破命案和大案攻坚力度,稳步进行“打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高压态势,狠抓了各项工作措施推进落实。共发刑案11 4705起,破获刑案65 321起,其中盗窃案发81 990起,破45 363起,破案率55.3%;抢劫案发11 415起,破5 942起,破案率52.1%;杀人案发1 058起,破934起,破案率88.28%;绑架案发35起,破35起,破案率100%。侦破大要案有:哈尔滨市呼兰区“11.15”廉宝山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香坊区“2.15”特大抢劫杀人案;七台河市“2.11”盗窃枪支案;左连进为首的跨省抢劫、盗窃杀死11人系列抢劫杀人案;齐齐哈尔市“10.16”特大入室杀人抢劫案;“2.26”兴隆林业局局长胡晓伟被杀案;大庆市“10.25”特大绑架杀人案;农垦宝泉岭“4.4”无名女尸案等。

  三、刑侦协作

  (一)国内区域协作

  1981年,为了联手打击跨区域流窜犯罪,由吉林省公安厅倡议,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及沈阳、哈尔滨、呼和浩特铁路局公安处积极响应,成立了东北、内蒙古四省区、三铁路局刑侦协作区,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省际、地方和铁路间公安机关刑侦协作工作。

  1986年以来,在公安部指导下,在各协作单位领导亲切关怀下,经过四省区刑侦部门共同努力,刑侦协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逐步拓宽,措施日趋强化,制度日臻完善,效能日益提高。在大协作区的指导下,四省区内的小区域刑侦协作也不断发展壮大起来,逐步建立了省区级、市地级、旗县级三级协作关系,形成多层次、高水平、纵横交错的立体协作网络,各协作单位牢固树立了“一盘棋”思想,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以兄弟单位工作为己任,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协作,共同构筑起了打击刑事犯罪的天罗地网。

  1986~2005年,四省区公安机关轮流主持召开共20届协作会议。每届会议公安部刑侦局领导亲临指导,根据协作区面临形势和任务、分别邀请北京、上海、天津等市及重要省(区)公安厅(局)主管厅长和刑侦部门负责人、沈阳军区保卫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四省区保险分公司有关领导参会,适时外延了四省区协作范围。每次协作会议都及时总结了上年协作情况、打击成果,并交流经验,出台新举措,改进完善协作机制,部署新协作任务。

  据2000年9月第20届四省区协作会议对20年协作总结,协作取得了成功。侦破一大批案件。四省区共协作破案67 038起,其中大案32 165起。破获危害大、影响大典型案件有1983年9月破获辽宁王宗方、王宗玮“二王”持枪杀人案,1986年4月破获黑龙江张福君、张福仁、张福德“三张”特大暴力犯罪集团案,1996年12月破获内蒙古“11.11”邹民、马庆东、杨广东团伙特大盗枪案,2000年4月破获吉林“4.26”丁树东、董亮、梅耀柱、方金彪、李威团伙特大盗枪案等。打掉一大批流窜犯罪团伙。四省区共打掉流窜犯罪团伙13 241个,集团成员44 723人,基本实现严重犯罪团伙露头一个,推毁一个的目标。抓获一大批流窜犯、逃犯。四省区协作抓获各类流窜犯、逃犯7万余人。在1995年全国追逃专项斗争中,协作发挥了突出效用,四省区协作抓获部级逃犯32人,省级逃犯94人。相互交流,促进了刑侦工作水平的提高。四省区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对口学习考察活动,特别在刑侦改革、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相互吸收、借鉴经验及失误,取得互补互促、共建共进的成效。建立了刑侦协作基本机制。四省区先后建立了打击流窜犯罪工作制度、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工作制度、追逃工作新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刑侦协作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推动协作扎实健康发展。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

  由于黑龙江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涉外犯罪形势,多年来,在公安部指导下,与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等多国警方开展了警务合作与交流。特别是与俄远东地区警务部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高层互访,相继签署多个《合作协议》和《会谈纪要》,积极开展联手打击跨国犯罪活动,收到显著效果。

  1995年,为强化打击涉外犯罪活动,省公安厅成立涉外案件侦查科。2001年,为加强同周边国家的警务合作,制定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10月,公安部批准设立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驻黑龙江联络处。2003年2月,省公安厅成立国际刑警联络工作处,进一步拓宽黑龙江对外警务合作渠道,提高联手打击跨国犯罪能力。

  1、与俄罗斯警方合作与交流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和犹太自治州接壤,边境线3 045公里。全省有国家级口岸18个,每年口岸出入境超过100万人次。中国公民去俄罗斯以旅游、经商、留学为主,其中长期经商、打工、留学中国公民约20万人次。随着中俄经贸活动开展,黑龙江省与俄远东联邦区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不断扩大,跨国犯罪问题也日益增多,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警务交流与合作纳入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合作协议书》的原则,经中国公安部授权,20世纪90年代初始,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远东联邦区内务机关开展了广泛交流与合作。

  1991年4月15日,苏联滨海边区内务局代表团访问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同年6月,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在厅长自景富率领下,赴苏联滨海边区内务局进行友好访问。

  1992年5月10~17日,俄罗斯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市法医鉴定中心主任安德烈博士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4人到黑龙江省公安厅进行学术交流,全省有101人参加交流会。

  1993年5月30日,以罗马霍夫少将为团长的俄罗斯内务部运输代表团一行5人,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访问。双方就铁路联运过境物资安全、两国边境铁路警方加强联系与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10月,俄罗斯滨海边区内务局代表团来黑龙江省公安厅访问,双方签订了《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和俄罗斯联邦滨海边区内务局合作协议》。此后,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阿穆阿州和滨海边区的内务局之间频繁往来。到2000年,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内务局与安全机关共签署3个合作协议和14个会晤纪要等文件,为双方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警务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从互相了解、学习和借鉴,发展到具体案件协作,到全方位警务合作,更加密切。逐步克服两国政治、法律差异影响,积极探索有效合作方式,共同搭建打击跨国犯罪平台。

  1993年,针对中俄边境地区跨国犯罪突出形势,双边警方两次采取联合行动,一举摧毁了俄罗斯滨海边区的中国人犯罪团伙,抓获人犯48人。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双方密切配合,破获了在俄远东地区中国公民犯罪及被侵害重特大刑案160余起,其中杀人案件40起; 俄警方协助抓获并移交偷渡或在俄犯罪的重大中国犯罪嫌疑人130人。中俄互派警员办案取证80余次,协查案件线索470余件,其中,黑龙江警方赴俄跨境追捕120余人次、取证100余人次,破跨国犯罪案件200余起。

  2001年上半年,副省长王东华对俄滨海边区进行了成功出访,进一步促进双边警务合作与交流。2002年,接待俄罗斯远东地区内务局20余人次来哈尔滨市访问。举行两次中俄警方大型会晤和办理签证、旅游、学习等活动。2003年1月,在哈尔滨市举行中俄边境地区公安、安全机关领导人会晤;4月,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在厅长陈永才率领下,赴俄罗斯远东区内务总局与滨海边区内务局进行工作访问,双边警方就联合打击犯罪统一行动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2004年,与俄罗斯开展了广泛警务执法协作,通过两次会晤,双方协商建立了定期高层会晤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和情报信息交流制度。黑龙江省公安厅派员参加了俄罗斯内务局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中国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跨国犯罪的形势及其对策》论文,影响广泛,双边警务合作进入更加畅通和富有实质意义的新阶段。2005年,举行中俄警方高层定期会晤。根据俄方要求,适时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4个月打击侵害外国公民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2001~2005年,中俄边境警方签署会晤纪要5份,协查案件线索50余件,办理跨世纪国犯罪案件209起。

  2、与亚欧其他国家的合作及交流

  2000年6月,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长闫子忠参加公安部组织的赴法国刑侦干部研修班学习,获得由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培训局局长皮埃尔·安托玛戴伊亲自颁发的结业证书。全年办理涉外案件40余起。

  2001年7月17日,省公安厅派员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与25个成员国及欧盟委员会代表进行了广泛接触与交流。7月29日,省公安厅接待了菱川雄治为组长的日本警官小组,就贾小野等案件进行工作磋商,并研讨长期协作工作。10月,经公安部批准,并商国际刑警组织日本国家中心局同意,省公安厅派出3人在公安部刑侦局张伟率领下,赴日对贾小野涉嫌偷税、重婚案件调查取证,获得成功。当年,通过国际合作,核查涉外案件23起。

  2003年6月,省公安厅派员参加在菲律宾举行的第四届国际刑警组织亚洲地区联络官会议,同国际刑警组织高级官员和亚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警方接触并交流,拓宽了视野,奠定同有关各国警方合作基础。11月,省公安厅派员参加公安部组织赴日本刑侦干部研修班。对日本国情及相关法律、策略、警察组织、国际合作等作了深入研讨,为同日本警方合作积累了知识。当年,办理涉外案件43起。

  2004年,省公安厅派员赴法国参加电子通报技术培训班。办理了中国公民金东元非法拘禁韩国公民全政男等29起涉外案件,赴马来西亚解救了被宋连英等拐骗的卖淫妇女48名。完成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安部、中国驻外使馆及省外办交办核查的案件线索41件。

  2005年1月,省公安厅承办第四届国际刑警组织亚太地区中心局工作人员培训班,共有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41名代表参训。培训班增进了黑龙江与亚太地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沟通和友谊,进一步奠定合作基础。此外,省公安厅派员出席第五届国际刑警组织亚洲联络官会议,组织黑龙江省赴印度尼西亚、泰国警务工作考察团,扩大黑龙江警方国际影响。当年,办理涉外案件31起,完成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省外办需核查的案件线索28件。

  3.与港澳地区往来与交流

  1997年5月,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刑侦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30人到香港、澳门进行学习考察,受到港澳警方热情接待。在港期间,参观警方技术中心,观看侦破几个典型杀人案件现场资料片演示,领略港警高端装备和现代化先进侦破手段。在澳期间,参观警方执法机构,听取了警方打击黑社会犯罪经验介绍。同年,香港警方赴内地参观团在公安部安排下,到黑龙江省公安厅进行回访和交流。

  2000年11月,省公安厅派员赴香港参加公安部及港警方组织的内地与香港警方打击有组织犯罪研讨会,与港警方交流了专项打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