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点打击工作
第二节 重点打击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关于经侦工作必须“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工作力度”的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集中力量,适时开展专项和“严打”斗争。
一、打击走私犯罪
黑龙江省走私犯罪活动虽然不像沿海开放地区那么严重,但因与俄罗斯接壤的3 000多公里边境线上,水路、陆路口岸很多,走私犯罪活动也比较突出。1986~1988年,仅哈尔滨市就查获走私案件58起,抓获走私分子162人,缴获高级香烟3.2万余条、电子表6 000块、打火机300个、轿车200余辆。
1989~1992年,全省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68起,其中重大案件50起。犯罪嫌疑人不仅走私家用电器和汽车,还逐渐发展到走私石油、有色金属甚至核武器材料。
1993年8月,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打击省内走私、贩私和购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自1993年8月至1994年末,全省开展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省公安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在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与海关、工商、烟草、税务、银行、铁路、航运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实行“沿边(沿江)抓,口岸清、现场查、市场管、处罚严”总体作战方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采取打击、惩办、处罚、管理、教育、整顿“六管”齐下的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案值大、内外勾结、危害严重走私大案,有效遏制了走私犯罪活动突出势头。全省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收缴涉私物品折合人民币541.5万元。
二、打击贩卖、走私黄金犯罪
黑龙江省黄金资源比较丰富,素有“三千里江山黄金镶边”之称,共有黄金储量290多吨,其中沙金130吨,居全国沙金储量之首,拥有穆棱、乌拉嘎等年产万两金矿。
1986年以前,全省只有少数倒卖黄金案件。1987年以来,大多数市县都查获了倒卖、走私黄金案件,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纳入公安机关重要日程,省内黄金产地和大的集散地公安机关都适时开展专项打击。
大兴安岭地区是全国重点黄金产地之一。湖南、福建、浙江等省黄金掮客与当地不法分子勾结以高于国家价格大量非法收购倒卖黄金,一时活动猖獗。1991~1996年,行署公安局先后开展3次打击非法收购、倒卖、走私犯罪活动,遏制犯罪活动势头。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斗争中共破获案件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缴获黄金10 385.5克。
哈尔滨市是省内最大黄金集散地。1987~1990年,市公安局在专项打击中,破获黄金案件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缴获黄金42 915克,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1988~1993年的专项打击中,破获黄金案27起,收缴黄金4 606克、白银3 922克。
佳木斯市公安局在1987~1991年的专项打击中,破获黄金案41起,缴获黄金2 930克、沙金5 009.3克。
1991年9月,省民航公安处查获了全省最大一起走私黄金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黄金首饰12 600克。
经过各地不间断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表面有所收敛,实际上却变换手法继续活动,严重干扰黄金生产和市场秩序,造成国有黄金大量流失。省公安厅于1993年底部署了对倒卖、走私黄金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任务。到1994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全省共查处黄金案件1 0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21名,缴获黄金36.4万克、白银6 200克、人民币80余万元。哈尔滨市公安局黄金缉私队在专项打击中成果显著,共查处黄金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
三、打击诈骗犯罪
1986~1990年,全省发生诈骗案2 315起,占全部发案的94.3%。因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直把打击诈骗犯罪摆放到绝对重要位置,以此为龙头,集中优势兵力,采取超强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带动全部经济案件打击工作。
哈尔滨市是诈骗犯罪侵害的重灾区。据1987~1988年对诈骗犯罪易于发生的2万余家商企单位调查,发现79
家有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仅1991~1994年查获的诈骗犯罪给侵害对象挽回的经济损失高达3亿多元人民币。
1994~1995年上半年,全省诈骗犯罪猖獗,同比诈骗案件上升3.5倍,哈尔滨市同比上升5.6倍,严重干扰全省经济建设,破坏了投资环境,不少外商望而却步。
1996年6月2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诈骗犯罪活动专项斗争方案》。6月28日,在全省打击诈骗犯罪专项斗争电话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王建功部署了专项打击工作。专项斗争中,省公安厅把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18起重特大诈骗犯罪作为主攻案件,组织精干力量,直接参与指导办案。各地公安机关经过筛选,确定93起主攻案件,落实“三定”(定时间、人员、破案时限)措施,实行专案专办,为尽早破获这些案件提供保证,带动了整个专项斗争。在公安环节,全省共增加办案警力300多人,拨专项斗争经费1 000多万元。
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半年时间查结诈骗案19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5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85亿元。广东食品工业供销公司6月30日报案被骗人民币498万元,7月14日就听说破案并拿到第一笔90余万追缴赃款时,他们竖起拇指说“哈尔滨警察厉害啊,再到这里做买卖放心啦”。7月1日~12月31日,为期半年的专项打击结束,全省共查结诈骗案件4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43名,挽回经济损失4.72亿元人民币,有效遏制了诈骗犯罪上升势头,发案同比下降34.3%。
四、打击伪造贩卖假币犯罪
1988~1991年,全省共发生此类案件302起,其中特大案件32起、重大案件96起,查获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假币类经济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仅1998年9月,哈尔滨市公安局破获芮凯方与台湾人走私贩卖假币案,就抓获团伙成员11人,缴获假人民币1 723万元。
2000年4月,根据全省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情况,按照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省公安厅成立打击制贩假币联合行动办公室。在全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假币案件的犯罪手段、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及部位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打击制贩假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2000年4~9月,开展全省打击制贩假币专项斗争。行动中,佳木斯市公安局破获假币案35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缴获假人民币23.6万元; 东宁县公安局发现本县居民李荣霞、朱华从河南省购进大量假币,准备销往俄罗斯,在河南省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假人民币11万元。专项打击中,全省共破获假币案1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2人,缴获假人民币159.4万元、假美元600元。震慑了此类犯罪,维护了人民币信誉,净化了全省金融经济市场秩序。
五、追捕逃犯专项行动
1999年,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追捕逃犯专项斗争。省公安厅召开“追逃”专项斗争会议部署全省“追逃”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高度重视,全力投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运用各种有效侦查方法,积极投入追捕经济犯罪逃犯。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在逃犯罪嫌疑人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彻底清理全省在逃人员底数,共排查出经济犯罪在逃人员468人,索取照片率达72%,经过筛选上网通缉433人。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筹措经费,完善卷宗,认真布控、查缉,组织专门力量实施抓捕。7月追逃斗争开始后,大庆公安局对省级督捕的诈骗3 882万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崔东华全力追捕。7月14日在吉林省前郭县将崔及其6名同伙抓捕归案。9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在追捕诈骗2.87亿元特大金融诈骗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王一丁时,架网监控、蹲坑守候,于9月12日在北京市房山区将全省上网的唯一部级督捕逃犯王一丁抓获。10月18日,省公安厅接公安部通知,获悉公安部直接指挥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接培功可能逃往黑龙江的信息后,立即指挥哈尔滨、佳木斯公安局全力堵截,于10月22日在佳木斯市将接培功抓获。
据统计,在追逃专项斗争中,全省共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99人,其中网上154人,部级督捕逃犯1人,省级督捕逃犯2人; 协助外省市抓获77人;挽回经济损失4 800万余元。
六、严打整治斗争
2001年4月,中共中央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治安状况,决定从4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严打整治斗争。省公安厅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严打整治斗争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认真贯彻省公安厅部署,与有关职能都门密切配合,以打击金融、财税、商贸领域经济犯罪为重点,全力开展严打整治经济犯罪斗争。4月中旬,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下发《关于迅速启动全省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和开展深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5月18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再动员、部署大会,下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第二阶段打击经济犯罪的实施意见》。6月中旬,省公安厅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公安部6.13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指导推进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发展。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整治的方针,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抓住3个重点,努力提高打击经济犯罪整体效应和强化打击力度。(一)重点突破各级挂牌督办案件。推行责任制,主要领导,特别是主管经侦工作领导直接参与挂牌案件研究和侦破工作,确保限时破获、查结,取得显著成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哈尔滨富诚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2.38亿元人民币特大案件; 大庆市公安局破获了“再创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邱立众、贾孝良变相传销,诈骗7 849名群众1 700万元后携款潜逃案件。2个月中,全省查结部级督办案件1起,省级督办案件26起,市级督办案件31起。(二)开展“抓逃犯、破积案”会战。全省共清理出1995年以来未破和未结积案438起,经济犯罪在逃人员456名。哈尔滨市公安局查结积案124起,抓获逃犯35人。佳木斯市公安局查结积案50起,抓获逃犯44人。(三)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针对哈尔滨、牡丹江、黑河、绥芬河等市外汇黑市活动抬头、交易手法不断翻新和更加隐蔽情况,5月初省公安厅会同省外汇管理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外汇黑市活动的通知》,开展区域性整治活动,仅在哈尔滨、绥芬河外汇黑市清理整顿中,就收缴美元3 000余元,人民币16万元,破获了公安部交办的张丹、李晓梅非法买卖外汇1 100万美元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配合市金融、贸易、税务部门整治不规范经济秩序工作中,预防和避免经济损失461万元。佳木斯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局联合整治医药行业和药品经营中偷逃税款行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2002年全省共发经案3 673起,同比下降1.4%; 2003年1~2月全省共发经案188起,同比下降35.2%。
2003年4月,为期两年严打整治经济犯罪、经济秩序斗争结束。全省共查破经济案件8 7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 662人,挽回经济损失7.98亿元。遏制了经济犯罪高发势头。
七、打击传销犯罪
20世纪90年代,传销犯罪活动悄然在全省兴起。由于其具有欺诈性和诱惑性,一时蒙骗不少发财心切的群众,“滚雪球”式快速蔓延。当大多数人发现其“庐山真面目”时,已被骗得血本无归。仅哈尔滨市公安局在1999~2000年间破获的哈尔滨长润光学器材公司总经理付玉和非法传销照相器材案和黑龙江琳达斯化妆品公司副董事长张忠朝非法传销化妆品案,诈骗钱财3 0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7 000多人。由此,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尽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工作,但由于此类犯罪隐秘性和多发性,达不到预期效果。
2001年11月底,为了有效遏制非法传销犯罪活动的蔓延,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秋风战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斗争。省公安厅及时转发公安部通知并对开展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传销犯罪实际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全省展开“秋风战役”。战役第一阶段,通过调查,掌握了发案区域从哈尔滨、大庆等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及周边区、县转移的动向,及时调整了斗争方案。第二阶段,在全面开展战役同时,部署区域性打击,突破一批案件。牡丹江市及周边县(市)是全省传销犯罪集中多发区域,是战役开展中心。全市打破警种界限,抽调警力,控制已掌握的非法传销人员,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和非法资金外流。与工商部门和新闻媒体配合,揭露非法传销犯罪危害,制止大规模群体上访发生。组织13个抓捕小组,对传销犯罪人员进行监控和抓捕。林口县公安局在控制在逃人员落脚点环节上,将涉案金额1 400万元的一级代理人庄某抓获。战役中,牡丹江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传销点45处,查获大要案件31起,其中涉案千万元以上特大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扣押、追缴非法资金1 160万元。
2002年2月,经过3个月专项打击,全省共立非法传销案169起,破获1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8人。
2003年6月26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通知》,省公安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部署全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由于“秋风战役”已给全省传销犯罪活动以重创,此次专项活动全省仅办理此类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人,教育、遣返参加非法传销人员500人。
八、打击涉税犯罪
1997年10月24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严厉打击涉税犯罪的通知》,依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承担侦办涉税案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涉税犯罪打击工作。1998~2001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发生涉税案件1 375起,破获1 313起,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从全省涉税犯罪形势看,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和伪造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屡打不绝,有的还相当严重。2001年,仅哈尔滨、牡丹江、大庆等市破获千万元以上涉税案件就有8起。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2002年,全省共查破涉税案件1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追缴税款1 251.3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破获了郑粹英、张岳兴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值7 026万元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追缴税款500余万元。
2004年3月,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 10月15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造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将餐饮、交通、建筑等行业涉税问题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全省警、税联合行动,采取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齐齐哈尔市公安、税务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侧重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纳税专项检查。共检查341户,查出虚开发票1385份,总金额达10亿元。破获“2004.7.6”特大虚开抵扣税款达8.9亿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绥化市查出青冈县富冈物资再生公司卢德海虚开发票金额8 200万元大案,挽回损失7 000多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破获裴新贺出售伪造出口抵税发票案,涉款3 700余万元,抵扣税款300余万元。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破此类案件1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追缴税款865.5万元。
2005年4月,全省开展以打击虚开发票犯罪为重点的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通过扩大线索,查出“2004.7.6”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金额已由原查出的8.9亿元增至13亿元,是省内最大一起涉税案件。仅为天津市静海县等近百家企业虚开销售金额9.54亿元,造成税款流失近亿元。绥化市公安局破获于洪彬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960万元案。肇东市公安局查处涉税案件30余起,收缴税款300余万元。
专项斗争中,全省共破获涉税案件1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挽回经济损失902万元。
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注重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至2004年,共破获此类案件75起,涉案金额达1325.58万元。
2005年1月,公安部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的通知》,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切实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中,哈尔滨市公安局破获孙进玉假冒注册商标400多万元案,海伦市公安局破获李永胜假冒注册商标200万元案。全省共破此类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