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清理遣送入境三非外国人 依据《外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逐步把清理遣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简称“三非”)的外国人,作为外管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日程,严格履行职责,依法积极开展工作。
1985~1991年,每年都有近百名朝鲜妇女偷渡到黑龙江,属地外事民警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和查清偷渡情况,及时控制偷渡人员,上报审批,予以遣返。
1990年,由于中苏边贸和旅游活动的开通,到1992年,黑龙江临时来华外国人急剧增多。其中俄罗斯人占总数的77.4%。一些俄罗斯女青年来黑龙江唱歌、跳舞,非法演出谋职。对此,全省加强了对外国人的普查工作。1992年普查发现,全省有200多名俄罗斯女青年存在非法谋职、非法居留及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行为。年内全省涉外案(事)件呈直线上升趋势,其中主要涉及俄罗斯人的种类案件增加,全年达800多件,给全省治安稳定带来隐患。
1993年,全省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处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通知》和《关于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依法加强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检查外国人入境证件,切实加强边境地区管理。8月下旬,省公安厅在牡丹江市召开全省“清理遣送非法就业俄罗斯妇女专项会议”,部署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各地积极行动。9月2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一次遣送涉嫌俄罗斯妇女37人。全省共遣送非法就业、非法谋职俄罗斯妇女94人,协助外省遣送“三非”俄罗斯人31名。同年按公安部指示,省公安厅会同哈尔滨、大庆市公安局及时处理2起“泰国人妖”表演事件,将9名“人妖”遣送出境。自此,查出“三非”外国人工作作为外国人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纳入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重要日程,不断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2002年,根据公安部全国反偷渡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全省从4月1日~6月30日开展代号“天山行动”的为期3个月反偷渡专项斗争。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关注和领导下,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同边防、治安、户政、刑侦、法制等有关警种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反偷渡“北方行动”战役。结合黑龙江实际情况,省公安厅决定从9月25日~10月2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朝鲜非法入境人员为重点的“三非”外国人清理遣返战役。根据10月18日公安部青岛会议部署,省公安厅及时将这次战役延期至翌年1月5日。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41 505人次。由于组织领导有力,措施果断有效,战役中参战民警发扬严格、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使全省反偷渡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果。牡丹江、鸡西、鹤岗等地相继破获组织、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境案、涉嫌非法入境朝鲜人“闯馆”等一批案件。特别是在处理公安部通报的7名非法入境朝鲜人请愿事件案中,在省公安厅领导的重视下,成立联合专案组,仅10天就查清案件有关情况,将涉案人员沈永华、郑顺子抓获。“天山行动”及百日清理遣返以朝鲜非法入境人员为重点的“三非”外国人战役,共查获朝鲜非法入境人员610人,“三非”偷渡外国人182人,协助外地遣送俄罗斯“三非”人员20人。
2003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以“破大案、抓蛇头、断线路”为主要内容的“捕蛇”专项行动和“秋风”专项整治行动。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在专项行动中加大对朝鲜非法入境人员的审查力度深挖案件线索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省公安厅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给予执行遣送任务的单位予以经费保障。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出入境部门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实行综合治理,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充分发挥各种检查手段的作用,加大对被遣送回国人员及截获人员的审查力度,落实线索倒查制,紧密与有关部门配合及各警种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