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调节交通流量
第三节 调节交通流量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调整车流量工作主要在车流量大、易造成拥堵的较大城市开展。1986年,面对路车矛盾造成城市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问题,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市对车流量大的路口和街道采取调流、限时、限车种通行和增加勤务力量的措施,使城市120余条主干道路交通堵塞现象得到缓解。哈尔滨市为解决由于货车车辆激增制约交通不畅的瓶颈问题,市政府于1月30日颁布《关于对货运车辆实行单双日运行的通告》。规定本市车辆自2月15日起,1吨以上货运车辆凭单双日通行证在市区行驶;外地进入市区的货运车辆,凭公路检查站核发的临时通行证通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市地也都以政府名义发布通知,出台分流、限时的各项举措,确保主干线车行畅通。
1987年,省内较大城市在开展流量调查的基础上,采取分流、错峰、限时、设货车禁行时段和单行路的办法,合理调控车流量。齐齐哈尔市对交通拥堵的北市区779个单位33万职工,实行错开交通高峰时段上下班制度。牡丹江市对主干道上下班交通流量高峰时段,限制大货车、拖拉机通行。哈尔滨市对政府机关、商贸区附近道路,实行单行路、货车禁行路、禁止左转弯等调控措施,控制流量。
1990年,面对城市公交线路拓展,车辆增多带来的交通压力,省内较大城市普遍调整了公交车站点,合理设置间距,较好解决了因站点、车辆高度集中造成交通阻塞的突出问题。同时,继续扩大限时分流的街路。全省排除和缓解城市交通堵塞路段211处,使干线道路车速有明显提高,客货运输经济显著增加。以哈尔滨市为例,公交车辆平均时速达16公里,每年客货运输效益可增长近亿元。
1991年,全省城市普遍进行流量调整工作。中小城市分别出台限制货运车辆通行时间、路段,实行出租车主干道单双号运行的办法,缓解交通阻塞。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在交通分流中运用交通科学对交通流量予以调整。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流量和禁止在部分街路鸣喇叭的通告》,对地段街、中央大街、中山路等8条街路的车辆分流,均衡一些主干路段高峰时段车流量,缓解10处交通拥堵路段。本年,根据哈尔滨市火车站广场改造竣工后道路交通条件的变化情况,研究制定了红军街、奋斗路、中山路、松花江街等街路交通分流措施。
1993年,齐齐哈尔市政府颁布《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批准发布《齐齐哈尔市调整部分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和推行车辆分流、限时、错峰、禁行等措施。哈尔滨市规定22条街路为单行路,28条街为畜力车、三轮车禁行路,中央大街、中山路、靖宇大街等10余条主干街禁止载货汽车、手推车、三轮车通行。6月12日,市政府颁布《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将分流的各项措施法制化。
1994年,全省城市交通普遍实行科学调整交通流量的措施,采取人力和科技手段,研究制定和自动控制主干道灯岗可变调控时间,强化交通堵塞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流量控制管理。哈尔滨市调整34条主干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禁左转弯、禁调头等),对23条公交电气车实行改线,迁移86处公交电车汽车站点,开辟2条货运车辆专用线路,封闭6处主要路口;先后发布调整流量、限行、禁行、封闭道路等通告34次;“九路九桥”建成通车后,重新调整市区交通流量,解除部分禁行路,废止单双日机动车通行规定。伊春市政府发布通告规定7~9时、16~18时交通高峰时段,市区和外地货车一律不准驶入市区繁荣、新兴、通河、通山等街路及伊春车站路、市中心小区。
1995~2000年,全省城市改造和基建工作大规模展开,占道、挖道、修道、封道等给交通带来巨大压力,使交通流量调控工作量大幅度攀升。对此,各市交警部门在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和配合下,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交通流量调控工作。采取主要措施是:坚持“调研在前、决策在后”的方法,全面及时掌握交通流量底数和变化情况,实施调整决策措施;把科技手段与人力调控方法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合理调控交通流量;坚持行之有效的单行、禁行、限时、错峰、禁左转弯、禁掉头等分流措施。因时、因地予以适时调整,开拓探索流量调控工作的新途径。
哈尔滨市,1996~2000年每年大规模交通流量调查与调整少至2次,局部调查与调整不计其数,几乎涉及全市6个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动力、太平), 仅1997年就进行4次大规模调查与调整,所涉街路达百余条以上。1997年,采取一些路段让公交车、营运面包车、出租车等公共车辆及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专走流量小的非机动车道,既保证公共交通车辆的顺畅快捷,又缓解了其他社会车辆的拥堵程度。1999年,采取开辟小型车通行辅道、公交车专用通道和部分街实施隔离带、允许转弯车辆适时迁移候车线等措施疏导车流。
齐齐哈尔市,1996年市交警支队连续发出几个通告,禁止畜力车进市区道路,划定三轮机动车和农用运输车在市区的通行区域,增设禁止左转弯标志5处。1997年,在主干线卜奎大街将原两排行车道线改为了3排机动车行车道线,实行了直行、左、右转弯的通行,解决该路经常堵塞问题。1999年,在中华路开辟了公交车专用车道,利用转盘空地,重点路段划线定位,设临时停车点30余处,疏导车辆。2000年,采取科学调整红绿灯时差、增加路面待转车道、停止线梯度设置、增加公交车专用道和停车港湾等措施,提高车流量。市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交通流量的通告》,利用现有道路开辟单行线4条,增加左转弯9处,对中心城区32条主干道和25条次干道限制部分车型通行,还规范出租车乘降点29处、公交车站点14处,使市区平均车速达到每小时28公里。
牡丹江市,1997年以来采取调整流量措施:1.将各十字路口停车线前移,避免信号变换引起的车辆平面交叉;2.将繁忙路段的分道桩向非机动车道外移1米,适度调窄车道、增加机动车道数;3.将上下流量差异明显的路段隔离桩撤掉,代之以标线,由民警相机指挥、借道疏通,提高车速和路段利用率。
2001~2005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后,各地坚持科学调控交通流量,在基建工程不断加大,人、车不断增加的压力下,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哈尔滨市,2001~2002年完成18条封闭道路的行车分流,在28处路口和17条干线道路控制疏导流量,市区路网通行能力提高15%,主干道车辆时速大于28.5公里,拥堵路段减少17.5%。2003~2005年,面对每年百多条道路封闭、每月增加千余量机动车造成的交通压力,市交警支队坚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系统、科学地制定调控措施,从时间和空间上疏导、分流,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力减少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限制。道里区曼哈顿、南岗区远大、松雷商厦,是市区三大重要商服中心,周边联通多条主干线道路,平时人流、车流较大,节假日人流、车流增长几倍甚至十几倍。经常造成堵车的主要原因,是出租车违规超时等客。虽然设置了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但难限制超时和超量的出租车。交警部门经过调整,在商厦门前设计了出租车专用通道,既保证了群众快捷乘车,又解决了出租车有序经营,还便于交警管理。一曼街是道里区、火车站通往道外、太平区的主干道之一,宽处单线两车道,窄处单向一车道,公交车多,接送学生车多,早晚高峰时段,是交通拥堵的重灾区。在路况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交警支队决定除公交和特种车辆外,实行高峰时段单双号通行措施,使车流减少一半。宣化街环岛原有4车道,2000年后又增加1车道。每当车流量达到每小时4 000台时,环岛就会形成交通“死结”。交警部门聘请国内专家并联合城建、市政等部门多方“会诊”,确立了拆除环岛改由多相位信号灯控的方案,使此路口每小时在流量达到1万台,通行时间由20分钟缩短到3~5分钟。交警支队还采纳群众意见,对部分主干道灯控时间不合理问题,协同有关部门专题调研,争取资金1 800万元,于2004~2005年,相继对花园街、外环路、学府路和宣化街4条主干线路信号灯区域化试点改造,安装了“绿波”自动调控系统,使红灯随车流大小及时变换时间,充分利用了道路通行能力,并将“绿波”系统向全省推广。
齐齐哈尔市,2001年改造军分区路口三角池,增设1条车道。同年,通过疏导和分流,使市区117处路口车速提高1.5公里。2002年,拓宽2处干线道路,在12处路口交通高峰时段实行单行、禁左、禁掉头、禁货运车辆通行的措施,使市区主干道平均车速达到时速31.2公里。
牡丹江市,2002年对12条道路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6条道路实行单行;在3条主干道对部分机动车实行限时、限路通行;重新调整8条公交线路、5个公交站点。2003年加大交叉路口改造,增加24条机动车道;对28个路口采用“绿波”自动调控系统控制流量;将火车站前广场丁字路口改造为十字路口,由多口进出变为单口3车道进、2车道出,设长途客车、社会车辆、出租车及人行广场4大封闭功能区。市区交通延误由二十几秒缩短到几秒,主干道流速由15公里提高到25公里。2004年增加单行路6条,对23条主干道机动车实行限时、限路通行;对农用运输车进城实行限时、限路;规定电动、燃油助力三轮车进行主干道;调整公交线路23条、站点56个。
鹤岗市,2002年改造拓宽12处主干线路口,增加入口车道,采取前移停车线、梯形停候办法加快车流量;对主干道红旗路实行改造,由双向6车道改为8车道;对中心城区和重点路面通行车种、时间进行限制,杜绝交通高峰时段农用车、畜力车和大货车乱行。2005年,增设10条禁行路段、1条限时路段、4条公交车专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