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大专院校保卫
第六节 大专院校保卫
各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大专院校保卫部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对教学楼、科研楼和学生宿舍及其他部门的检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重点抓了校园安全、防火、防盗、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 与大专院校保卫部门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重点对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和清理; 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师生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快查快办。
1986年8月15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42所大专院校保卫处、科长和8个有关市、行署公安局内保处、科长会议,介绍推广了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黑龙江矿业学院等10所院校“加强预防工作,做好院校保卫工作”“推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搞好外教保卫工作”“正确处理学生闹事,发挥校卫队在维护院校正常教学秩序中的作用”等经验。有关公安机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院校保卫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认真查找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指导院校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
同年,公安厅转发了公安部《关于印发〈处理大学生闹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于8月15日召开大专院校保卫处、科长会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处理学生闹事工作预案,推广“黑龙江矿业学院正确处理学生闹事发挥校卫队在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中的作用”的经验。
1987年,省公安厅组织有大专院校所在市公安机关,在院校保卫组织配合下,对42所大专院校的社团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有学生社团组织237个,发现带有政治色彩搞地方主义和跨地区跨院校的学生团体50个。调查了高等院校学生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以及上街游行闹事等情况,基本上掌握了高等院校中学生的思想动态。
1988年,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密切注意高等院校治安动向,防止突发性闹事的通知》精神,深入大专院校,通过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法,摸清学生、教职工思想动态底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在“五四”“九一八”“一二九”等纪念日前后,通过加强值班值宿,深入重点院校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院校保卫组织协助领导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989年4~6月中旬,由于受北京政治风波影响,黑龙江部分城市的高校学生也走出校园,到市区设置路障,拦截车辆,到首脑机关静坐,上街游行,围阻工厂大门,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秩序。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力以赴投入处置政治风波、制止动乱斗争中。学潮发生伊始,抓苗头,制定方案,给院校领导当参谋,提出预防和制止措施,有效地防止事态扩大。
1990年,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首位。省公安厅与省高校工委、省教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在高等院校内张贴大小字报和起哄闹事,维护校园秩序的通知》。在4~6月三个敏感月份,省公安厅抽调20名民警与哈尔滨市公安局组成13个工作组,进驻哈尔滨的重点大专院校,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掌握高等院校的政治、治安动向和不安定因素。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工作,缓解矛盾,正确处置上访、闹事事件,全年共制止、缓解各种上访、闹事事件42起。哈尔滨市公安局查获了哈尔滨工业大学一个由2名教师和28名学生组成的非法组织“人民民主阵线同盟”。
1991年6月,哈尔滨市公安局侦破了“5·26”“6·4”反动传单、反动标语案件。
1992年,加强4~6月敏感月份的安全保卫工作。3月28日与省教委联合召开部分高校主管保卫工作的校(院)长、党委书记及保卫处长会议,就“四、五、六”敏感月份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了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四、五、六敏感月份安全保卫工作紧急通知》,制定了《关于加强四、五、六敏感月份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关于处置哈市部分高校学生假借“向日本索要赔款”发生非法游行示威的预案》。5月2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在哈22所高校保卫处长会议,进一步部署“六·四”敏感日安全保卫工作。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了指挥部,抽调了机动警力,防暴队昼夜值班,以应付突发事件。
1993年3月,三次召开高校保卫处、科长会议就“四、五、六”敏感月份安全保卫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省公安厅与省高校工委对全省高校师生的思想动态进行调查摸底,做出客观预测,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省公安厅与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4个工作组,进驻重点高校,了解动态,掌握信息。
1994年,仍然把做好敏感时期的政治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3、4月份四次召开高等院校保卫处、科长会议进行部署。“六·四”前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进驻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所高校做稳定工作。
1995年3月27日,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各市、行署和系统公安局(处)主管局(处)长、经文保科长会议,通报了黑龙江省不安定因素情况,预测了“四、五、六”月影响全省政治稳定可能发生的事端,部署了维护稳定工作。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了28所高校保卫处、科长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度重视,认真加强今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召开的全省政治稳定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省公安厅派出4个工作组进驻高校,指导和督促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996年,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省公安厅经保处与哈尔滨市公安局全面开展了整顿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共清理整顿在哈大专院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商服网点3 143处,清理外来人口1 250人,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和各界群众满意。
1997年,省公安厅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院校师生思想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院校稳定形势作了认真分析,提出了敏感时期形势的预测意见,修订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召开了高等院校党委书记、保卫处长,公安局经文保处、科长会议,部署了保证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十五大召开等重大政治事件时期的稳定工作。
1998年,继续将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放在首位,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常抓不懈。制定下发了《1998年省公安厅关于社会稳定专题推进工作方案》,5月20日与省高校工委召开各大专院校党委书记、保卫处长会议,部署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六·四”前,省公安厅经文保处派员进驻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所高校,指导和督促高校有关政治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高校敏感时期的稳定。与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理了几起发生在高校中的事件:哈尔滨师范大学和中医药大学学生罢餐; 东北林业大学一外籍教师宣传宗教思想,散布西方民主政治思想(该外教被解聘); 佳木斯大学60名学生患传染性麻疹等。
1999年,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情况,省公安厅抽调警力,组成13个驻本科大学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座谈,听取高校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对“法轮功”组织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全省高校师生中修炼“法轮功”人员290人,其中顽固分子及骨干72人。己逮捕2人,行政拘留10人,取保候审1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2人,勒令退学11人。收缴了一批“法轮功”宣传品,仅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4所高校就收缴“法轮功”书籍240册,录音带70盘。
2000年,继续将稳定工作放在首位。4月份召开了高校领导和保卫处长会议,传达省委、公安部有关维护稳定工作部署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做好四、五、六月份稳定工作的通知》。四月末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进驻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所高校,指导和督促高校有关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了高校敏感时期的稳定。(注:2001年起,高校保卫工作划归国保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