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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盾工程”建设

第五章 “金盾工程”建设



为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进程,2003年公安部党委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做出重大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金盾工程”建设。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立项。“金盾工程”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第十二大业务系统之一,于9月份组建了省厅金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职负责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全面启动第一期工程。

黑龙江省公安“金盾工程”一期建设,是在公安信息化基础薄弱,初期进展迟缓的情况下,正视差距,奋起直进,全力推进各项信息化建设,2005年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