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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化建设

第二节 信息化建设



  全省上网计算机数量由2004年底的8 300台增加到31 379台,百名民警上网计算机数量由16.4台增加到59.6台。同时,小型机、服务器等设备数量增加了近3倍。实施了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和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完成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全省已经完成了公安部确定的“金盾工程”19个一类应用项目建设任务。全省公安信息化实现了普及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从公安厅到派出所全面正式运行,网上流转各类公文达20多万件。新版刑侦信息系统(一期)及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在哈尔滨市松北公安分局等41个县(区)试点运行。初步实现了刑事案件全警采集,网上办案。2005年,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了全省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数字身份证书使用等培训班26期,培训各级公安机关的小教员1 100余人次。根据公安部芜湖会议精神,省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信息化练兵月”活动,据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全省各地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 116个,共培训普通民警44 172人,培训小教员2 646人,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