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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安交通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节 公安交通信息系统建设



  1988年,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建立信息系统工作通知精神,对全省14个交警支队的微机进行了普查。当年,交警总队购买了lBMPCT286计算机和外国设备,建立了交警总队计算机房,自行编制了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程序。

  1992年,全省开始应用计算机管理车辆和驾驶员业务,开发了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检索程序。全省启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系统”。

  1996年,对交警总队计算机管理财务工资程序进行了修改。

  1998年,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通知》精神,交警总队进行了“采集表98版”的印制和信息采集部署工作。

  1999年1月,齐齐哈尔交警支队正式使用建成的城市交通信息管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及大屏幕显示系统、闯红灯违章抓拍系统、电子地图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语音查询系统和专用传输光缆八大系统。

  2000年,齐齐哈尔交警支队购进170万余元的软件设施,对全市七区九县各交警大队计算机网络实行联网,使支队计算机局域网延伸至区县交警大队。购置了12台P111电脑和3台专用服务器,l台Cisco路由器,1台华为交换机,分别用于车管系统的管理和与省交警总队的数据传输。投资98万元引进了驾驶员无纸化计算机考试系统和驾驶员统考计算机管理系统。

  2001年,完成了交警总队计算机局域网入公安厅主干网及各支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总队信息中心采用宽带调制解调器HDSL专用设备,与公安厅的传输速率达到了2兆,随时可以调出公安网中的任何信息; 建立了总队信息中心机房;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驾驶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同年12月3日,公安部对黑龙江省交警总队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测试验收,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2002年,完成了交警总队机关办公信息化和联网工作,实现了文件、通知、简报等网上无纸化传递。同年,牡丹江交警支队投资180万元,建设全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三级网络。购置DELL专用服务器6台,应用计算机35台和科3550三层网络交换机以及相应的网络配网设备,完成了支队与区、县交警大队的三级网络建设。

  2003年,加强了对支队、大队三级网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有80%的交警大队完成了三级网建设工作; 开展了驾驶员交通违章异地交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试点工作; 配合车管部门开展清理补充数据工作,编写了补充录入软件; 加强了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制定了系统管理员网上签到制度。

  2004年,开展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系统改造工作,成立了“扩充版”软件开发合作公司和系统改造工作技术推进小组,周密部署统一版软件推进方案。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工作。

  2005年,完成了全省交通违法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实现了交通违法信息的异地交换; 通过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统一版软件应用和资源库建设的验收。同年8月,哈尔滨交警支队向国家科技部申请全国智能交通示范城市并获得批准后,规划确定了“寒地交通信息与控制系统”示范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