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业机械
第四章 农业机械
黑龙江省在全国最早推行农业机械化。1986~2005年,黑龙江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业机械开发(如旱田、水田、畜牧、农副产品加工、农机运用、农机维修等)、设计、生产、鉴定、推广相结合的农业机械研发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黑龙江省的农机具机型呈现出以小机型为主导,大中机型并存的局面。小机型在以家庭承包经营模式的广大农村得到应用,大中机型主要装备在国营农场。
在广大农村,“四小机械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动力以18~22马力的小四轮拖拉机为主,研制出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与农艺紧密结合的增效、减阻、降耗,一架多具、一机多能、一机多用新型农机具。
作为以机械作业为基本手段的黑龙江省垦区,由于国产农业动力机械难以为不断发展的作业机械提供配套动力,为了满足生产需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采取引进、消化吸收,发展农垦农机运用和农机制造的战略。1980~2005年,逐步引进美国万国公司、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美国凯斯公司、日本日立公司、日本小松等现代化农机装备及与“精准农业”相配套的处理软件,建设和实施现代农机装备试验、示范区,推进“现代农业装备工程”。在引进、消化吸收、试验示范、推广国外先进农业机械装备的同时,积极开发生产了与进口大型拖拉机配套的联合整地机、耕耘机、深松机、精密播种机、喷药机、白瓜子分离机、快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水稻钵育栽植机等几十种不同类型的农机产品,探索出垦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实现了从田间到场院,从地面到天上的机械化、立体化,形成了中国最大的现代农具大机群,农业机械标准化作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树起了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农业机械化一直是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助推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关键,从根本上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黑龙江省机械化作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整地机械从1985年的27.3万台增加到2005年的46.85万台,20年来增长了58.20%。全省种植业的机械整地面积在90%以上,机械化旱田播种85%以上,肥料机械深施85%以上,机械化秸秆根茎还田率达80%。农业机械承担着全省农业劳动总量的85%,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