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技发展规划计划 一、中长期规划
(一)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七五”计划纲要
1985年,省科委制定《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七五”计划纲要》。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执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切实把科技工作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用先进的技术武装国民经济各部门,实行开发研究和推广普及相结合,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研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全力抓好一个主体(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两个侧翼(实施“星火计划”和开展新技术、高技术以及某些基础研究),把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先进技术基础上,并为今后进一步发展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发展目标:使科技进步因素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到1990年,在工农业产值增长中,科技进步因素作用达到25%以上;全国大中型骨干企业,有30%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少数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的领域,要争取达到或者接近当时世界的先进水平;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独立研究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的科技队伍。具体任务:研究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改造传统产业;加强农业科技攻关,用先进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大力组织实施“星火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发新技术、高技术,适当加强基础研究。
(二)黑龙江省1991~2000年科技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
1990年,省科委制定《黑龙江省1991~2000年科技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指导思想:坚持改革开放、“面向”“依靠”和“科教兴省”的战略方针,继续抓好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使科学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真正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推广应用适用技术与研究开发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按照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做好科学研究的纵深部署和技术开发的系统安排,使科技工作迅速到位,推动经济全面转轨,科技计划与经济计划相互协调,形成一定规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主要目标:在黑龙江省重点行业普遍推行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广泛采用的先进生产技术,力争在石油、机械、轻工等有优势领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因素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中的贡献要提高到35%左右;重点行业的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提高到50%,先进适用技术覆盖率达到50%;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重大科技攻关取得明显进展和新的突破,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达到2.5%左右,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建立若干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开放性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人才,劳动者素质要有较大的提高,以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⑤依靠科技引导和促进社会发展,使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人口增长速度基本得到控制,人民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主要任务:用大科技振兴大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创“科企”活动,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加强高新技术研究,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基础性研究,加强发展后劲;开展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促进黑龙江省社会发展;开展软科学研究,提高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发展科技事业,强化和完善科技工作体系。
(三)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大纲
1993年开始,省科委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1996年7月编制《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大纲》。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继续贯彻“面向、依靠、攀高峰”的指导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规律,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省、五大支柱产业、十大产品基地,实施六大科技系统工程,优化配置科技资源,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加速转化科技成果,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黑龙江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第二步战略目标做出重要贡献。主要目标:到200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35%以上,到2010年达到50%以上;到2000年,黑龙江省净增粮食达到75亿千克,科技进步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由1996年的4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到2010年贡献率达到60%;到2000年,要力争攻克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工业关键技术,使五大支柱产业和十大产品基地综合技术水平达到国际20世纪80年代末水平,重点骨干企业达到20世纪90年代水平,到2010年,分别达到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水平;到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3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1996年的5%提高到10%以上,到2010年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以上。主要任务:继续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在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方面,提高育种技术水平,培育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新品种100~150个,5年内普遍更换1次,到2010年再更换1~2次,产量提高10%以上,品质有明显改善。林木、畜禽、鱼类等的良种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在改造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方面,到2000年平均每年开发科技成果800项以上,年平均开发国家和省级科技新产品1 000项,到2010年平均每年开发科技成果1 000项以上,平均每年开发国家和省级科技新产品1 500项;在人口控制、新药创制、疾病防治、污染控制、资源综合利用、防灾减灾等方面,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治疗技术研究要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00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拳头产品,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年产值达到320亿元,年利税达到60亿元;2010年产值达到1 280亿元左右,年利税达到240亿元左右,使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要按照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技术结构合理,组织结构优化,运行机制协调,创新能力位居国家前列的开放型科技开发体系。
(四)黑龙江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998~1999年,省科委组织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进行“黑龙江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背景研究”“黑龙江省重点领域技术预测研究”“黑龙江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优先发展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研究”等前期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1月编制《黑龙江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指导思想:按照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核心,以增强科技创新实力为根本,以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为依托,以深化科技和经济的配套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环境为科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力争在有优势的领域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为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具体目标: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要过到25%以上,到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 0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实现年利税2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的20%以上;加强技术创新,大幅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重点骨干企业制造技术和装备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末水平,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消耗与环境保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高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未来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动力和成果储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拓宽投融资渠道,切实增加全社会的科技投入,到2005年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的比例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和科研基础建设,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重点任务: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供支撑。重点突破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及对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具有带动作用、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共性关键性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改善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高技术与应用基础研究,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在黑龙江省有一定基础条件、优势和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进行创新与突破;在农业、信息、材料、能源、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等领域,对可能产生重大带动作用、能够形成未来新技术和新产业生长点的基础科学与应用基础科学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紧迫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官、产、学、研、金”联合,集成实施北药开发专项、绿色食品开发专项、电子信息技术及信息化专项、重大区域科技创新专项4个重点科技专项行动;加强科技发展环境建设。具体任务包括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创造科技创新的氛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研机构的转制;加大各类科技发展基地建设力度;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二、年度计划
(一)“七五”期间年度计划及其实施
“七五”期间,黑龙江省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在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高新技术等领域共实施了437个项目,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其中14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64个项目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为促进全省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做出了贡献。其中,“六大作物310万亩大面积高产攻关试验”项目,从1987年开始连续3年累计增产粮豆10.15亿千克、甜菜1.97亿千克、亚麻原茎4 653万千克,累计增加经济效益6.28亿元,为黑龙江省粮豆总产量突破200亿千克提前登上新台阶做出了重要贡献。工业方面,省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烟、糖、麻、乳、纸”5个“一条龙”科技开发,解决了原料生产、加工工艺与设备、产品研制与开发等各个环节的一系列关键技术,在开发工作中实行了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研制、联合攻关、联合生产,把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衔接起来,配套进行,效果显著,探索出工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期,全省共安排国家、省、市(地)、县(市)四级星火计划项目1 128项,总投资达55亿元,有71%的项目完成投产,新增产值23.2亿元,新增利税6.4亿元,创汇2 300多万美元。同期,由省政府下达的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344项,实施率达到了77.2%,累计创工农业总产值55.63亿元,获得经济效益20.1亿元,创汇300万美元。
(二)“八五”期间年度计划及其实施
1991年,全省各项科技计划重点是在三个层次上展开的:一是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通过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计划的实施,提高工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二是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通过火炬计划,促进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是继续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增强发展后劲。全省共落实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50项,投入经费5亿元,其中科技攻关计划296项,经费1 800万元;星火计划66项,经费3 497.5万元:科技成果推广计划88项,申请贷款4.5亿元。
1992年,省科委按照国家关于科技工作3个层次的战略部署,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科技工作的实际出发,实施了7类科技发展计划。其中,在科技攻关计划中,农业科技攻关围绕新品种选育、区域性综合治理技术、农作物高产高效技术及产业化方面实施了182个项目;工业科技攻关围绕重点行业和行业重点实施了54个项目;火炬计划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共立项33项,落实银行贷款1 200万元;星火计划实施80项;基础研究计划实施101项;软科学研究安排50个项目;全年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200个,其中重点项目35个,与独联体国家及日本的合作交流项目各占总数的1/3。
1993年,全省共落实科技攻关计划项目423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2 790万元;星火计划申请贷款30项,落实银行贷款1 478万元,星火基金(使用科技三项费用)120万元;青年及留学回国人员科技计划38项,投入经费150万元(含科技三项费50万元);火炬计划38项,申请银行贷款1 221万元,火炬计划基金(使用科技三项费用)100万元;科技成果推广计划105项,申请银行贷款约3亿元;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颁发证书184项,其中国家级38项,省级146项。
1994年,黑龙江省共实施省级各类科技计划878项,投入资金(拨款和贷款)14 760万元。其中:指令性计划631项,拨款4 115万元;指导性计划247项,落实贷款10 645万元。指令性计划:科技攻关计划442项,拨款3 085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1项,经费210万元;省青年科技计划24项,拨款100万元;省留学归国人员计划13项,拨款80万元;星火计划20项,拨款300万元;火炬计划56项,拨款140万元;省财政科技成果推广计划3项,拨款20万元。指导性计划:省科技攻关指导性计划69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112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落实贷款的66项(贷款10 645万元)。
1995年,全省共实施工业科技攻关项目61项,有32项在本年度通过鉴定;省级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实施43个项目,其中重大项目10个;省级星火计划共实施项目85项;省政府拨专款200万元设立了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用于支持学有成就、技术上有创新和重大突破、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在黑龙江省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三)“九五”期间年度计划及其实施
根据“九五”科技发展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精心组织,“九五”期间共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 907项,投入经费3.32亿元。其中:按照“依靠大科技、发展大农业、取得大效益”的思路,以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和全面振兴农村经济为主攻方向,“九五”期间,围绕农业良种化工程、绿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畜牧业等方面,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400项,投入经费7 84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加速了农业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工业科技计划工作坚持“面向、依靠、攀高峰”的方针,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共组织实施工业科技攻关项目293项,总计投入经费8 153.8万元,重大项目投入经费3 745万元,其中重大项目87项,占经费投入总额的42.6%,截至2000年底,共有75项成果通过鉴定验收,一批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围绕新药开发、环境保护和减灾防灾等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项目,共实施攻关计划项目399项,其中重大项目68项。截至2000年已有154项攻关计划项目结题,其中98项通过成果鉴定,25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32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6项为国内先进水平。有18种新药获得国家新药证书,3种新药获国家Ⅱ级类新药;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0项,其中一批产值超千万元和亿元的项目,成为地方新的经济生长点和支柱产业;共实施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300项,其中国家级67项、省级233项,5年星火计划总投资269 587万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7 469万元,银行贷款108 301万元,企业自筹153 922万元:实施国家科技成果推广项目40项,其中农业27项,国家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贷款4项共1 750万元。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共计190项,完成185项,项目完成率达98.4%。其中,农业推广计划项目125项,工业推广计划项目65项;软科学研究计划共实施101个项目,重点项目26项,总投入经费409.5万元;根据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1999年,黑龙江省设立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并启动实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府资金,每年拨款不少于5 000万元,以无偿资助贴息贷款、资本注入、无息借款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推动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1999年首期4 000万元专项资金共资助了4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吸收配套资金5.2亿元。2000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额度为6 000万元,共支持61个项目,使用发展资金5 970万元(含上年结转530万元),其中无息借款4 880万元,贷款贴息56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黑龙江省科技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自2000年起,黑龙江省开始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00年共安排14项,总投入50万元。其中,与日本合作项目6项,支持资金25万元;与俄罗斯及白俄罗斯合作项目3项,支持资金10万元;与韩国合作项目1项,资金3万元;与北美及欧洲合作项目共4项,资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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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期间年度计划及其实施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科技计划工作紧紧围绕创新和产业化,积极实施 “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计划重点突出两大主体计划,完善三个环境建设,即2+3科技计划体系。两大科技主体计划包括攻关计划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计划,三个环境建设计划包括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人才培养环境建设。“十五”期间,省科技厅共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 181项,其中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 834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1 249项、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709项、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项目99项、人才培养环境建设项目1 278项,投入资金85 911.5万元。共有1 280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其中,高新技术领域187项、社会发展领域817项、农业领域158项、国际合作领域118项,获得国家资金支持79 202.9万元。“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各类科技计划共投入经费85 911.5万元,其中攻关计划投入经费23 290.5万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投入经费40 266万元、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投入经费550万元、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投入经费4 830万元、人才培养环境建设投入经费7 375万元。
1.科技攻关计划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继续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解决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重大技术难题为主攻方向,共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1 846项,其中工业项目512项、农业项目409项、社会发展项目445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73项、软科学研究项目214项、其他93项;省级拨款23 290.5万元,其中工业项目10 663万元、农业项目10 665万元、社会发展项目7 075.5万元、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665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1 256万元、其它1 566万元。通过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计划
2001年,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额度为1.6亿元,2002年从中划出5 000万元作为发展信息产业专项经费,800万元作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2005年专项资金额度调整为8 160万元。
2001~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共支持1 249个项目,投入资金40 266万元。
三、科技发展专项计划
科技发展专项计划包括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学基金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其中,科技推广计划见本志第八篇第三章第一节。
(一)星火计划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誉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1986年初国务院批准实施这项计划。实施星火计划其宗旨是把科技火种撒向广大农村,指导8亿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黑龙江自实施星火计划以来,通过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促进了黑龙江的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实现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增强,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撒播于全省的科技星火不断创造出新的增长点,成为黑龙江农村科技与经济全面振兴发展的引擎。
1.“七五”期间计划实施
“七五”期间,黑龙江省在禽类养殖加工、农业副产品利用、畜类繁育及加工、粮油薯类利用、山区综合技术开发等领域实施1 128个项目,总投资55 168.9万元。其中,1986至1987年519项、总投资21 265万元;1988年234项、总投资11 396万元;1989年212项、总投资11 614.3万元;1990年163项,总投入2 068万元。同期,黑龙江省将农村人才培训工作作为星火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训农村技术骨干、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地)县所需的师资,还重点抓了星火计划管理人员的培训试点,加强了培训工作的管理。“七五”期间,累计培训30余万人。
1987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发布《国家星火奖奖励办法》。1988年,国家科委首次评选星火奖,黑龙江省获星火管理奖1项、星火奖3项。1989年国家科委评选出123项星火奖,黑龙江省获得了国家星火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四等奖1项。
2.“八五”期间计划实施
“八五”期间,黑龙江省以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和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和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用工业、农村技术装备、为大工业配套、深度转化地方资源和推动乡镇企业进步等项目,共实施各类项目688项,实现新增产值23.1亿元,新增利税5.01亿元,创(节)汇2 904万美元。其中,1991年实施106项,1992年109项,1993年121项,1994年153项,1995年199项。星火计划项目在数量上连年增长,年平均增长17.8%,从区域布局上已覆盖全省98%县(市)。同期,在星火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方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郊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玉泉星火技术密集区及绥化市渔业、桦南特大白瓜耔产业和伊春市林副产品开发列入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星火培训工作方面,培训期数共5 030次,培训39万人次,星火培训投入经费368万元。编写教材、录像材料107种。
星火计划的实施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县(市)政府把星火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有效措施和途径。星火计划作为一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各级科委和计划、财政、金融、税收、商业、物资和政府主管部门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力量,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同期,金融界为星火计划提供了1.7亿元的贷款,省财政厅于1994年增拨了150万元星火计划发展基金,有力地支持了星火计划的实施。
3.“九五”期间计划实施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按照《黑龙江省“九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把星火计划实施的重点放在推动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建设,引导农村发展规模经济。根据《国家星火计划管理办法》,1996年黑龙江省制定颁布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为星火计划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制定《黑龙江省星火计划管理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星火技术密集区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星火计划管理,对提高各级科委的管理水平和指导基层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年,黑龙江省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172项,总投资3.22亿元,实现产值70.87亿元,利税14.44亿元。在项目总数中,围绕着区域性支柱产业和密集区的形成与发展安排的项目占37%,比1995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比例增长幅度较大。一批龙头企业正在形成,逐步显示出规模优势和集团优势。如牡丹江黑宝集团,从最初熊类人工养殖扩繁开始,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于一体的旅游业企业集团。同年,全省投入星火培训经费168.2万元,编写教材、录像材料319种,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 688期,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10.36万人次。
1997年,黑龙江省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166项,总投资5.49亿元,实现产值69.73亿元,利税15.05亿元。省科委经考察、研究批复了肇东市、绥化市、海林市、兴凯湖农场、同江市5个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宋站牛业综合技术开发、兴凯湖稻草综合利用、西集大豆加工及装备开发、萝北小型收获机械、林口非金属矿开发、牡丹江郊区民用装饰建材产业开发等6个省级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同年全省用于星火培训的经费投入513.4万元,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 417期,培训技术与管理人才10.54万人次。
1998年,黑龙江省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147项,总投资3.92亿元,实现产值75.79亿元,利税13.53亿元。省科委批准了大庆市龙凤区、讷河市为省级星火密集区,龙凤棚室经济、龙凤区化工建材为省级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同时,兴凯湖农场、同江市被科技部批准为第三批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并按国家文件要求将尚志市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纳入星火技术密集区管理渠道。
1999年和2000年,省级星火计划项目以完善星火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为工作重点,结合各地经济、技术、生产水平实际,培育星火龙头企业和开发星火名牌产品,带动星火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星火密集区的建设。1999年,黑龙江省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139项,总投资3.54亿元,实现产值62.99亿元,利税11.13亿元。同年共举办各级各类星火培训班1 308期,培训技术与管理人才6.9万人次,完成了国家级星火培训——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题,培训全国各地学员54名,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 837期,培训技术与管理人才836万人次。2000年,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142项,其中省级项目55项。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累计实施各级星火计划项目766项。
4.“十五”期间计划实施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星火计划按照国家“十五”星火计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扶持培育星火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不断完善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建设。同期,黑龙江省共安排星火计划项目66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6项,省级项目146项,市(县)级项目381项;总投入资金近31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投入13.06亿元,省级项目投入8.84亿元,申请银行贷款700.1亿元,企业自筹20.31亿元;实现产值80.65亿元,利税12.78亿元。同期,黑龙江省以星火计划项目为支撑,大力扶持培育星火支柱产业,进一步完善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建设,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至2005年,黑龙江省已建立了兴凯湖星火技术密集区、牡丹江东安星火技术密集区、同江星火技术密集区、阿城玉泉星火技术密集区、哈尔滨新发星火技术密集区等5个国家级星火密集区。同期,黑龙江省启动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这是新阶段推进星火科技计划的新举措。为此,黑龙江省加强了支撑条件和环境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一是坚持以整合资源、加强集成为前提,全面实施星火富民工程。将所有涉及农业和农村科技的星火计划纳入星火富民科技工程之中,统一规划,分头实施,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科技、教育、财政共同推进的合力,形成星火富民科技团体,为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二是坚持以地方为保障,大力服务基层。工程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地方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把星火富民工作作为地方,特别是市(县)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使其成为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三是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市科技要素向农村转移。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造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良好环境。四是将星火富民工程与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科技特派员富民工程紧密结合,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形成科技服务“三农”长效机制。五是加强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结构优化,2005年黑龙江省已初步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东北农业大学、双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甸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北林区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国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宁安市水稻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国家星火计划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黑龙江富赛宝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黑龙江沃必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创新中心、安达市维安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创新公司、完达山乳业集团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星火计划农村专业技术示范协会:绥化市马铃薯研究会、绥棱县人工天麻专业协会;国家星火计划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明水县中江农机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双城市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家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基地:黑龙江省科技信息基地、黑龙江省星火网络基地。同期,重点加强了星火学校和星火培训基地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星火科技带头人标兵和星火科技带头人;还与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联合培养了一批农村星火带头人,共同表彰了农村星火带头人标兵和星火带头人。全省采取远程培训、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培训人员,每年培训均在10万人次以上。编写854种培训教材及远程培训课件,建立培训基地60个。
(二)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是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于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计划,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其宗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中国科技力量的优势与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同年10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火炬计划”工作会议,确定本省火炬计划的指导思想:发挥大中型企业的雄厚科技力量优势,组建一批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科技企业,提高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增加出口创汇。
黑龙江省火炬计划自1989年开始实施。1989~1990年,黑龙江省实施火炬计划项目 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银行贷款586万元,实现产值3 304万元,利税796.7万元。省级项目9项,银行贷款310万元。
“八五”期间,黑龙江省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火炬计划总投资96 687万元,创造产值277 036万元,创汇3 730万美元,新增利税71 129万元。1989~1998年火炬计划实施10年来,黑龙江省累计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4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9项,省级火炬计划项目223项、市(地)级火炬计划项目116项,累计实现新增产值73.04亿元、利税16.95亿元。火炬计划项目的技术含量、产业规模、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已形成了一批产值超千万和亿元的项目,成为黑龙江省新的经济生长点和支柱产业。1998年8月,国家科技部在北京举办了“火炬计划十周年成就暨高新技术产业博览会”,黑龙江省组织80余个项目(不含哈尔滨市)参加展出。在与博览会同期召开的“火炬计划十周年经验交流会”上,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4个单位、8名个人、2个优秀火炬计划项目,受到国家科技部的表彰和奖励。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7项),创产值587 15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544 015万元,上缴税金47 224万元。
2001~2002年,黑龙江省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37项。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32项,总投资99 81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62 138万元,申请贷款37 672万元);省级火炬计划项目85项,总投资155 582.5万元。
2003年,黑龙江省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00项。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29项,总投资68 697万元(其中,自筹资金33 101万元,申请贷款35 596万元);省级火炬计划项目71项,项目总投入130 176.2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2 536.69万元,申请贷款37 579.57万元)。同年,国家科技部以国科发火字[2003]295号文《关于表彰实施火炬计划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黑龙江省科技厅授予火炬计划先进科技管理部门称号;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授予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称号;对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和大庆创业服务中心授予先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称号;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FB50高级卷烟纸”等8个火炬计划项目授予优秀火炬计划项目称号;对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公司授予火炬计划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对省科技厅郑志成、杨廷双、吴青等18名个人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2004年,黑龙江省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96项,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39项,这是历年来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数最多的,共投入64 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5 000万元,银行贷款28 900万元;共实施省级火炬计划项目57项,其中企业自筹资金75 000万元,银行贷款79 000万元。
2005年,黑龙江省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93项,总投资达156 402.94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8项总投入107 451.6万元(银行贷款49 267万元);省级项目45项,总投入48 951.34万元。省级火炬计划项目45个项目中,新材料及应用领域14项、光机电一体化领域10项、环境保护领域5项、生物医药与工程技术领域5项、电子与信息领域5项、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领域2项、其他领域4项。2001~2005年,黑龙江省共实施火炬计划项目426项(生物医药与工程领域140项、新材料及应用领域119项、光机电一体化领域86项、新能源与高效节能31项、电子与信息领域24项、环境保护领域8项、其他领域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9项,投资总额为127 400万元(其中自筹金额80 500万元,贷款41 900万元);省级项目277项,投资总额489 900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 438 600万元,利税实现50 6 000万元。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获专利权75 项,地方级火炬计划项目共获专利权200件。
1989~2005年,黑龙江省共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 34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35项,省级项目914项。国家级和省级火炬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科学基金计划
1.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为了促进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与发展,为经济建设和发展储备科学技术和人才,1990年,省政府批准设立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择优支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重要应用前景的研究工作,十分强调课题的创新性。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学科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学科、生物I(农林)学科、生物II(医药)学科、材料与工程科学、信息科学、边缘学科等7个学科。
1990年,启动经费50万元,资助79项。1991年由于经费未到位,停评1年。1992年经费140万元,资助101项。1993年经费140万元,资助125项。1994年经费215万元,资助121项。1995年经费210万元,资助119项。1990~1994年,共资助426个项目,资助经费545万元,共发表论文1 042篇,其中,在全国性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930篇,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112篇,在国际学术会上宣读论文167篇,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46篇,出版专著21部,获发明专利权3件,推广项目10项,培养硕士235人,博士39人,博士后2人。
1995~2000年,共资助773个项目,资助经费2 435万元,共发表论文1 927篇,其中,在全国性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1 748篇,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79篇,参加国际大会特邀报告的有68篇,参加国际分组报告的有239篇,出版专著194部。同期,黑龙江省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402项,资助金额5 191.46万元,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启动的项目有191项,占47.5%。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一批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
2001~2005年,共资助面上项目846项,经费总额3 025万元。2003年,省政府增设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每年经费400万元,每年资助20项左右,至2005年共支持61项重点项目,经费总额1 200万元。据对2001~2005年资助的725项面上项目和61项重点项目调查,黑龙江省科技人员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2 333篇,出版中、英文专著120部,获得专利权60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3项,培养博士后95名、博士597名、硕士1 521名。在省基金的培育支持下,许多延伸工作还进一步得到国家及有关部委的资金支持,使大量国家科技经费投入到黑龙江省。同期,黑龙江省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61项,经费总额19 532.7万元,获得“973”计划项目16项,经费总额1.06亿元。
2.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
1995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支持、激励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引领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建设高科技人才梯队为宗旨,为优秀科技人才创造了适合其成长和充分发挥潜能的良好空间,同时培养了一大批“顶尖级”科技人才及复合型人才,为青年科技英才提供了展现其才华的广阔舞台。
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工作,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推荐、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初审、函评、学科组专家三轮评审及以副省长主持参加的答辩会,由专家、院士听取候选人自述、答辩、投票等主要程序,注重选拔具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的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选拔和培养顶尖级科技人才。每年评选出10名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自1997年开始,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积极引导申报、鼓励参与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选的同时,又加强了对企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工作,注重在大型企业和具有特点的民营科技企业选拔推荐人才。每年评选出12~14名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2~4名企业申请者)。
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力度,2001年经费由每年200万元增加至每年300万元,并将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增加到14~18名(含2~4名企业申请者)。为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印发的《〈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推进落实方案》(黑办发[2004]21号文),2005年将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经费由每年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每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评选人数达到26名(含4名企业申请者)。
截至2005年底,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总额已达3 100万元,共有158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获得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既注重涉及国家社会重大经济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潜力的项目,又充分关注青年学者个人的兴趣、爱好与特长,使得受资助者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课题进行研究,从而能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利于原始性创新课题的形成,使基金获得者如鱼得水,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刻苦攻关,基础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了长足进步,成为黑龙江省重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黑龙江省通过实施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5~2005年,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27项。他们当中有1人当选为院士,有9人被授予全国及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8人荣获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6人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和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政府津贴,39人入选国家“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还有30多人担任了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这些都充分说明,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培养黑龙江省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3.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专项资金计划
1992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即“三十六条”),黑龙江省决定在省科技攻关计划内增设青年科技计划,经费额度为每年150万元(省财政厅拨专项经费100万元,省科技厅匹配50万元)。目的是为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成长创造条件,为黑龙江省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通过科研实践,使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得到锻炼培养。1996年将“黑龙江省青年科技计划”改称“黑龙江省青年科学基金”。
2005年,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印发的《〈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04]21号文)精神,将经费由每年150万元增加至350万元(省财政厅专项经费300万元,省科技厅匹配50万元)。1997~2005年,共支持青年科技基金项目714项,并将“黑龙江省青年科学基金”更名为“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专项资金”。
青年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取得显著成效,至2005年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90余篇,出版专著10部、获专利权40件,申报新药证书2个,新材料5个,新产品、新品种20余个;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
4.黑龙江省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专项资金计划
1992年,省委、省政府为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鼓励和支持广大留学归国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帮助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和科研环境,选拔培养和支持他们尽早成为黑龙江省科技行业带头人和骨干,设立了黑龙江省留学归国计划,经费为每年80万元(省财政厅专项经费50万元,省科技厅匹配30万元)。1996年将“黑龙江省留学归国计划”改为“黑龙江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2003年起省财政厅取消了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的专项经费,由省科技厅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省留学归国基金。2005年,将“黑龙江省留学归国基金”更名为“黑龙江省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专项资金”,1992~2005年共支持留学归国人员254人。
2001~2005年,留学归国专项资金获得者,共发表论文近70篇,获得相关专利权10余件。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周晋主持的“三氧化二砷的相关研究” 2004年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哈尔滨理工大学吉泽升主持的“1050H19空调箔深冲性研究”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此成果已被企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