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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市场

第三章 科技服务

第一节 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市场



  一、科技成果推广

  (一)“七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

  “七五”期间,黑龙江省重点推广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大面积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农作物优良新品种、植物保护、土壤肥料以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科技成果218项,工农业累计新增产值为47.7亿元,获社会效益8.9亿元,创外汇300万美元;累计增产粮食30亿吨,猪肉8 500万吨,牛奶97万吨,鱼7.2万吨,糖1.05万吨,亚麻4.4吨;节电4.6亿度,节煤99万吨;科技成果的商品转化率由“六五”期间20%提高到50%。

  黑龙江省在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实践中,建立了一套“六有”“六结合”“两个轮子”相结合的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程序和模式。“六有”是有领导、有计划、有机构、有资金、有措施和有奖励;“六结合”是行政、技术、金融、经济和承担单位等部门相结合;“两个轮子”,一是通过各级政府,有组织、有计划的推广,二是利用技术市场,用价值规律推广科技成果。这一套科技成果推广模式,得到国家科委的肯定和一些省市的效仿,对全省的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有领导”方面,强化推广工作机构,加强推广工作领导,全省各市(地)、县(市)建立了科技成果推广管理部门,在省科委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推广工作,为扩大和加快成果推广发挥了较好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有机构”方面,全省初步形成条块结合的科技成果推广网络,省直厅(局)和地市科委系统有专职科技推广人员1.04万人。在“有计划”方面,将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纳入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在“有资金”方面,努力疏通金融渠道,广辟资金来源,从1983年起省财政每年拨出专款200万元作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金,有偿无息滚动使用,到1989年已建立了1 000万元的省级科技成果推广基金。“七五”期间,利用这笔基金共支持了152个推广项目,创产值2.37亿元,利润3 475万元。此外,对列入全省推广计划的农业项目,省农业银行给予累计达9.2亿元的农贷支持;省工商银行和省建设银行共贷款640万元;省科委拨出50万元作为贴息贷款;各厅(局)和各地(市)科委匹配投资,每年大约300万元。这些资金对实施全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在“有政策”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1989年省科委和省法制局共同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管理规定》,颁布了《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90年制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奖励办法》,“七五”期间共有40个推广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奖。这些奖励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推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有措施”方面,建立计划推广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推广机制,采取试验示范、典型引路、培训骨干和集团承包等各种推广措施,1986~1990年,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5万余场次,召开各种形式推广会、专业现场会300多次,培训人员1 000万人。各市(地)举办了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技术成果交易会、新产品展销会,把大量的科技成果投放到市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得到了计划与经济部门、金融信贷与生产资料部门的积极支持,得到了国家科委的肯定,曾派工作组到黑龙江省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二)“八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

  “八五”期间,黑龙江省大力推广北方寒地水稻旱育稀植技术。该技术1990年被列入国家推广计划指南后,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大面积推广应用,到1995年在“三北”地区已推广8 922.95万亩,增产稻谷75.5亿千克,节水90亿立方米,省工1 500万个以上,增收节支77.76亿元。该技术在全国25个省(区)累计推广2.3亿亩,平均亩产提高84.63千克,共增产稻谷152.7亿千克,解决了北方吃大米难的问题,改善了南方的水稻品质。1994年,国家科委、农业部、国务院外国专家局联合召开了专项表彰大会,黑龙江省有13人受到表彰。

  省科委组织实施的ABT生根粉试验示范项目,1991年列入推广计划,当年推广面积达到105万亩,1993年增加到594.7万亩,覆盖了69个市(县)的90%以上,创经济效益1.9亿多元。黑龙江省推广生猪直线育肥技术,将生猪出栏速度提高为1年两茬,解决了黑龙江省冬季漫长,天气寒冷,生猪生长慢的问题,实现了黑龙江省生猪生产的自给有余。仅“八五”期间,采用该技术饲养生猪852万头,为农民增加效益14.3亿元。蒸汽冷凝水闭路循环技术,能够回收大量的废热,是一项具有较大节能和提质降耗潜力技术,“八五”期间在黑龙江省90%粮食系统的制油企业推广该项技术,并在轻工、化工等行业大面积推广应用,累计推广100台,节约3 000余万元,并推广到辽宁、内蒙古等省区,在上海市建立了推广基地。

  “八五”期间,黑龙江省建立健全推广网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资金投入体系,形成了全方位的推广支撑体系。全省各市(地)和行业部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形成推广网络。农业系统建立了省、市(地)、县(市)、乡四级推广机构,大多数村配备了技术员,出现了科技示范户;工业系统的厅、局科技处内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推广工作。全省从事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人员达1.67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64%)。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颁布《科技成果推广管理条例》,制定了《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黑龙江省建设系统新技术推广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建设系统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制定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奖励办法》,1991~1994年全省共评选出省级科技成果推广奖43项,获奖人员1 160人,先进集体26个。在资金方面,各级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增加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保证推广项目的实施。1992年,省财政在已建立的1 000万元推广基金基础上,又增加了200万元推广基金,并从省科技三项费用中划拨科技推广专项经费,用以支持全省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此外,1991~1995年国家科委和黑龙江省的各级银行为科技成果推广分别贷款9 589万元和5 845万元。同期,国家科委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一靠市场,二靠政府组织,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推广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组织大规模的选项洽谈会、技术交易会、成果展示会等23次大型科技成果展示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的衔接。1991年省科委与省财政厅等联合举办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展出1 000余个科技成果项目,签订正式协议269项,成果交易额1 291.9万元,共有159个转让项目得到了财政和金融部门借贷4 561.19万元。1992年,黑龙江省与国家科委在哈尔滨市共同举办了“全国科技成果展交会”,这届展交会共吸引省内外先进科技成果达4 700项,签订合同3 088项,技术转让费总额4.36亿元。

  1991~1995年,黑龙江省组织推广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农机、水产、能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建材业、原材料、环境保护等13大类的技术成果314项,工农业累计新增产值140.76亿元,新增效益87.81亿元,实现社会效益16.08亿元。共组织实施国家级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共计120项,创新增产值6.548亿元,新增利税1.423亿元,实现社会效益40亿元。1995年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荣获由国家科委评选的全国科技成果推广先进集体称号。

  (三)“九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

  1996年,黑龙江省实施了国家重点推广项目“粮食增产综合技术大面积推广”。该项目从1996年开始推广到2000年,推广“水稻旱育稀植及其配套技术”1 109万亩,增产粮食8.47亿千克,增收9.49亿元;“玉米地膜覆盖增产增效技术”推广760万亩,增产粮食10.34亿千克,增收8.48亿元;“紧凑型玉米及其配套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项目推广520万亩,增产粮食5.09亿千克,增收4.17亿元。该项目还获得了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同期,黑龙江省组织推广了以优质高产栽培技术为重点的良种应用技术,以玉米“大双覆”为主的保护地栽培技术,以旱育稀植(超稀植)为主要内容的水稻综合高产栽培技术,以精量点播、深施肥料为中心的大豆“垄三”栽培技术等10项重大农业技术,共推广玉米、水稻、小麦、大豆四大作物标准化栽培方式总面积达到6 000多万亩,促进了黑龙江省耕作制度和栽培制度的变革,大幅度提高了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为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突破300亿千克做出了贡献。

  棚室蔬菜节能高产栽培技术是一项利用光能的节能种菜技术,解决了北方冬季塑料大棚种菜需要取暖的问题,仅2000年全省各类型温室推广面积达1 200万亩。型煤既节能,又环保,但由于资金等问题,研制成功10余年始终未能得到推广,列入省推广计划项目后,在省内各市县迅速大面积推广,全省共建工业型煤厂10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七台河蓝天型煤厂(年产20万吨),鹤岗百隆煤厂(年产10万吨),哈尔滨冶金局型煤厂(年产10万吨)等,总设计能力80万吨,总产值达2亿元。

  为了加强推广的前期试验示范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新技术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研究推广中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按照国家科委的要求,选择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市、县,建立型煤无烟化燃烧技术、涡旋混凝、低脉动沉淀给水处理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糖化饲料养殖技术、畜牧机械技术开发等5个新技术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研究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研究推广中心)及宁安市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推广示范基地)。此后又陆续建立了3个“两高一优”(双城高效、拜泉生态、友谊农场现代化)农业试验示范区、7个优势(同江外向型农业、抚远名优特鱼、饶河珍贵毛皮动物、桦南白瓜子、大兴安岭脱毒马铃薯以及哈尔滨花卉)产业化基地,通过建立研究中心和推广示范基地,加强了成果转化的引导、示范作用,促进了项目的推广转化。

  为加大对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投入,省科委每年列支科技成果推广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另一方面广辟资金来源渠道,争取金融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持。“九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经费投入1.1亿元,其中国家级科技开发贷款为6 500万元,全省各级专业银行科技成果推广贷款1 750万元;省级科技开发贷款3 660万元。2000年黑龙江省颁布实施《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组织推广了科技成果167项,增产粮食137.56亿千克,增收162.95亿元;工业项目新增产值8.23亿元新增利税3.04亿元,节支5.7亿元;共申报国家重点科技推广计划指南项目85项(不含哈尔滨市)其中,工业项目新增产值6.7亿元,利税1.34亿元;农业项目实现增产粮食7.3亿千克,创经济效益15.3亿元。1997年黑龙江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获得国家科委授予的全国科技推广先进集体奖。

  (四)“十五”期间科技成果推广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本着“突出重点、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引导、机制创新”的原则,以质量效益型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技术、农田节水灌溉技术、北药种植开发技术、畜牧高产综合技术和农副产品加工技术为重点,加强了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质降耗、电子信息、现代物流业和节能环保等方面技术的推广工作。

  “苹果洋葱”是一个高产、耐贮的优质蔬菜品种,在耐贮性、品质等方面均优于南方品种,自然休眠期达6~8个月,是同类品种的3~4倍,产量达6万~7.5万千克/公顷。为更好地推广这项技术,在齐齐哈尔东北农业公司建立洋葱种苗生产基地并在黑河、庆安、红兴隆、密山、虎林等地示范,2002年推广10万亩,产量达35万吨,创产值2亿元,产品远销俄罗斯阿穆尔州。

  2002年,黑龙江省重点推广的绿色水稻生产综合配套技术,从品种选择、育秧、整地、插秧、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收获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科学地将各种增产技术配套组装,制定绿色水稻生产规程,保证稻米品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在市场上树立品牌,当年推广80万亩,平均亩产达到500千克以上,增收4.8亿元。同年,重点推广旱区机械化节水灌溉技术及配套机具,该项目被列入2002年国家重点推广计划项目,获得25万元经费的支持。2000~2005年,推广各种机具14 354台(套),机具直接控制面积为254.15万亩,辐射面积为500余万亩,节水3 467万吨,增产粮豆薯蔬13.17万吨,增收6.26亿元。该项技术的推广,改善了土壤耕作环境,防止了土地退化,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提高了有机质含量,为生产绿色农作物、无公害蔬菜创造了条件。

  发展北药是省委、省政府的长远规划,“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推广了林区药用植物立体栽培模式,在双丰林业局、翠峦林业局、铁力农场等林区营建药用植物苗木基地90亩,钟植刺五加300亩、龙芽葱木500亩,在双鸭山、萝北县等地建立五味子基地300亩,在尚志市建立天麻立体栽培模式试验示范基地,在肇东市建立甘草示范基地1万亩。

  针对黑龙江省大豆品质差,国际竞争力较弱的情况,2003年黑龙江省农科院合江农科所和省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推广了优质大豆高产综合技术。该项目通过繁育和推广优质高油高蛋白大豆品种及与之配套的深窄密种植技术,组织专用大豆品种生产,在海伦、桦川县等地建立高油大豆品种良种生产基地50万亩、高蛋白大豆品种良种生产基地20万亩,亩产181.6千克,2004年获经济效益8 867.5万元,大豆加工后为企业和农民创纯经济效益1.08亿元,为发展优质大豆、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为了推动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十五”期间,重点推广了高产奶牛标准化饲养技术、 肉牛高产技术、畜禽疫病防治技术等畜牧业高产综合技术。其中,制定《高产奶牛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包括建立健全奶牛档案管理、按照日粮配置比例标准保证营养、使用机器和机械挤奶、饲舍管理等一系列标准化管理技术;应用奶牛胚胎移植技术,培育高产良种核心群;推广应用免疫刺激剂、氨基酸螯合物等综合防治方法,降低奶牛乳腺疾病发病率,预防腐蹄病,提高免疫力,改善奶牛的繁殖性能;以东北农业大学和完达山乳业集团为依托,推广“分散饲养、集中榨乳”“公司加农户”的管理模式,集中机械挤奶站,增加产奶量,提高鲜奶质量,奶牛单产由5吨提高到6吨以上,年产鲜奶30万吨,增收1.2亿元;针对黑龙江省奶牛、肉牛生产水平低的现状,联合黑龙江省奶牛协会对养牛户进行技术培训,在全省共举办培训班300余期,培训人员7 000余人、养牛科技示范户4.9万户。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水箅、树箅技术,是利用废旧热塑性树脂、粉煤灰和纤维为主要原料模压而成,价格较低,克服了同类铸铁产品易震动、易翻转、易腐蚀的缺点,性能可替代同类铸铁产品,生产过程无二次污染。“十五”期间重点推广该项技术,年创产值1.56亿元,利税4 800万元,节电90万度。

  “十五”期间,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牵头,联合省农场总局、省水利厅、省农机工程研究院共同实施“旱区机械化节水灌溉技术及配套机具示范与推广”,推广面积203万亩,推广配套机具14 354台(套),节水5 714万吨,节支3 500万元,增收6.04亿元。同期,制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研究推广中心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技术依托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6个科技成果推广管理办法,为科技成果推广创造了较完善的法律环境。为了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建成东北技术转移联盟区域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2004年,开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网”,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有力地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为了促进农村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十五”期间,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鹤岗、伊春6个市及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两大系统内建立推广示范基地共21个,研究推广中心6个,形成一种新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其中有:以大豆综合栽培技术和旱田作物原种生产繁育技术为特点的黑龙江省佳木斯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以中草药种植区、经济作物种植区、畜牧业养殖区、水产养殖区、野生植物观赏区等5个试验示范区组合而成的黑龙江省萝北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以林木良种繁育技术为特点的黑龙江省林木良种繁育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以推广西瓜嫁接技术、节水灌溉、无土栽培、日光温室等著称的黑龙江省宁安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以推广绿色水稻综合栽培技术、绿色蔬菜栽培技术、绿色渔业栽培技术等著称的黑龙江省鸡西绿色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以大面积棚室蔬菜栽培技术著称的黑龙江省龙沙区蔬菜产业化基地;以林业和农业经济作物栽培技术推广为主,集中大面积示范的黑龙江省伊春农林综合开发推广示范基地;黑龙江省名优特鱼推广示范基地;黑龙江省克山农场马铃薯产业化推广示范基地;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优质水稻生产推广示范基地;黑龙江省垦区旱作农业推广示范基地。

  “十五” 期间,黑龙江省共组织推广132项科技成果,投入经费11 873.5万元,其中,省级推广经费720万元、地方匹配100万元、企业自筹9 107.5万元、银行贷款1 946万元,增产粮食140.88亿千克,增收178亿元;工业推广项目55项,新增产值25亿元,新增利税3.47亿元,节支8.51亿元。此外,黑龙江省还获得国家级科技开发贷款6 500万元,共有12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部专项推广经费400万元。2001年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荣获省政府表彰的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集体。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共组织推广831项科技成果,农业新增效益480.88亿元,工业新增效益10.33亿元,社会效益39.21亿元。






  二、技术市场

  (一)管理

  1984年,黑龙江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在哈尔滨市省展览馆开设了黑龙江省科技市场。1985年,黑龙江省成立了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协调小组,推动了全省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到1985年末,全省县以上常设技术市场发展到28所。

  1985 年,国务院提出了开拓技术市场的“放开、搞活、扶植、引导”八字方针,并分别于1985 年和1987 年颁布实施《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奠定了技术商品化的法律基础,为技术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1988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简称省技术市场办),是国内首家以省政府名义管理技术市场的专设机构。12月24日《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经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同年,在黑龙江省10个市(地)设立了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全省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全省技术贸易机构有716个,技术贸易人员达25 050人。

  1992年,经国家科委批准,黑龙江省成立了黑龙江省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由科技、工商、法院、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组成。同年,制定《黑龙江省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办法》,对在开拓技术市场、发展技术贸易、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开展宣传报道、从事技术市场研究和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成立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协会,开展技术市场理论研究,指导全省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开拓农村技术市场,建立全省农村技术市场管理与经营服务支撑体系,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对乡镇企业进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

  1993~1995年,全省14个市(地)和省科学院、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省农场总局成立了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50个市(县)成立了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在全省实行了技术贸易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了技术贸易机构的管理,至1995年,全省技术贸易机构达到2 195个、技术贸易人员48 978人。为了保持相对稳定的技术市场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省科委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于1995年2月29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8个市(地)相继制定本市(地)的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技术市场“金桥工程”,3年共立项3 440项,并开展首届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全省有41个项目、11个先进集体、18个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

  为了建立全省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增强科技信息服务能力,1999年制定《黑龙江省技术市场信息网络终端建设方案》,2000年利用省财政技术市场专项资金实施联网工程,先后为全省 13 个市(地)、30 多个县(市)的技术市场配置了微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

  1998~2000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制定《黑龙江省微机网络技术交易示范园区建设方案》,以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为技术依托,加强全省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全省28个市(地)、市(县)配备了微机终端设备,13个市(地)、5个省级技术市场试点县和部分市(县)已与黑龙江省科技信息网(中国龙网)联通。各级技术市场通过网络为用户提供信息近1万条,网上发布技术信息1 000多条。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农村技术市场示范园区建设方案》,选定海伦、萝北、尚志、宁安市等9个农村技术市场试点市(县),其中海伦、宁安两个县级市为国家级农村技术市场试点县。

  2001年,建立了黑龙江省首家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网站—-黑龙江省技术市场信息港,成为黑龙江省重要的科技成果信息集散地和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的技术交易中心。网站开设了科技成果库、技术需求库、招商融资库、市场动态库、科技人才库、政策法规库。它以科技成果发布、关键技术招标、专家咨询评估为核心服务内容,提供包括在线查询服务、在线信息交互服务、专业信息咨询服务、网上技术成果转让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增值服务,4 000多项科技成果存储于信息库,上网点击次数达8 000余次。

  2002年,对《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同时,废止《黑龙江省技术合同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技术经营机构管理规定》,把两个《规定》的主要条款作为《条例》的修正内容纳入《条例》。《条例》的第二次修正案经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建立了黑龙江省统一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和技术交易行为规范秩序;确立了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执法地位和权威,并扩展了服务工作职能;明晰了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技术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年2月,为了规范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落实国家技术市场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科技部2000年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2001年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省技术市场办与省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确立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许可证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防范了登记工作中的不严格执法和违法违纪行为,使国家技术市场优惠政策得以依法落实。

  2003年,举办黑龙江省第二届技术市场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对全省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荐申报了第一届全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获先进集体奖4个,先进个人5名,优秀项目奖2个。全省共培训技术经纪人189名。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2000年以后一些市(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被裁剪,截至2005年全省市(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减至8个,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原来的30个减少至15个。

  2005年,针对《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地方性法规涉及的行政执法决定》等有关规定相违悖、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此次修改确定了技术市场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为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案于同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在黑龙江省技术市场信息港工作基础上建成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网,集合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资源及信息,突出科技成果的推广与扩散、技术成果的转移转让、科技成果转化中介信息服务、技术市场动态与管理等领域。网站成为满足社会各界的集技术、科技成果、人才、投融资、项目咨询评估、成果对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会议展览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服务平台。

  (二)技术交易

  1.技术交易合同

  1986年,黑龙江省各级技术市场成交技术交易合同6 814件,成交额2.09亿元。1987~1990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50 737件,成交额9.91亿元。1991~1995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39 206件,成交额35.39亿元。1996~2000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46 496件,成交额72.2亿元。2001~2002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合同共4 777件,成交额23.11亿元。2003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2 918件,合同总成交额12.12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664项,成交额5.17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43%;技术转让合同109件,成交额2.5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21%;技术咨询合同772件,成交额0.39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3.1%;技术服务合同1 373件,成交额4.08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33%。2004年,黑龙江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2 485件,总成交额12.57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3.79%。其中,技术开发合同610件,成交额4.97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40%;技术转让合同109件,成交额0.45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3.5%;技术咨询合同375项,成交额0.32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2.5%;技术服务合同1 391件,成交额6.83亿元,占合同总成交额的54.3%。2005年,全省成交技术交易合同2 041件,总成交额14.26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7.9%。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各级技术市场成交技术交易合同共148 660件,总成交额179.57亿元。

  2.技术交易会

  1986年3月26日~4月5日,黑龙江省首届技术成果交易会在哈尔滨市省展览馆举行。来自省内外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工矿企业、金融部门等94个交易团体、168个单位参加了交易会。参加交易和参观的有5万多人次,签订合同、协议、意向书共1 330件,总交易额7 377.27万元,其中技术交易合同额4 362.69万元。

  1990年11月14日,黑龙江省组织82个项目参加国家科委和广州市政府联合在广州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新技术新产品展销会,黑龙江省共签订技术转让和产品订货合同11件,成交额4 000多万元,在47个省(市)、部委展团中居第三位。获大会颁发的展览项目金奖2项、银奖2项、优秀奖7项。

  1991年6月18~22日,黑龙江省组织近100个项目参加了由国家科委和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的“全国火炬高新技术及产品展交会”,交易额达900万美元和362万元,居参展团的第12位。共获得6项金奖、6项银奖、14项优秀奖。

  1992年7月11~18日,国家科委和省政府在省展览中心共同举办黑龙江全国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来自全国35个省市和国家18个部委的54个展团共2 300多人、4 984项科技成果参展。展交会共签订合同(含意向性合同)3 088件,成交额4.36亿元。黑龙江省14个市(地)组团参展采购,展出技术招标难题400多项,签订意向性合同2 144件,成交额2.8亿多元。

  1995年,在第六届中国哈尔滨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上,由省技术市场办公室组团参展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达857万美元和3 010万元,意向合同额11 018万元。1996年,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省内5大类125个项目、4个招标对接项目参加了全国技术成果转化展示交易对接会,签订正式合同1件,意向合同16件;组织7种产品参加了全国食品展览会,签订正式合同2件,意向合同20件。

  1999年,黑龙江省组团参加了深圳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正式成交25个项目,总成交额15.33亿元,位列全国87个参展单位的第8位。

  2000年6月15~21日,省科技厅组织300多项科技成果参加了第十届哈洽会,意向合同交易额达21亿元。

  2002 年,在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黑龙江省交易展团共签订91 项合同,成交额10.06亿元。为推动跨区域技术转移,同年,为山东省聊城市在哈尔滨召开“聊城(哈尔滨)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洽谈会” 提供黑龙江省科技成果及信息2 000余项,组织引导黑龙江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中介机构参与跨省科技合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等院校10余项科技成果在聊城推广应用,促进了两地跨区域技术转移与科技合作。2002~2005年,黑龙江省的科技成果在聊城得到推广应用,共签订技术合同200余项,合同成交额近5 000万元。

  2002~2005年,黑龙江省技术市场加强了与浙江省科技部门的交流,通过网上信息发布、组织展览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合作。截至2005年底,黑龙江省共有61个项科技成果在浙江省中小企业得到推广应用,合同金额6 000多万元。

  2004年6月15~19日,省技术市场办组织承办第十五届哈洽会高新技术展,共征集1 514项科技成果参展,其中国内项目940项,国外项目574项,成交额27.42亿元。7月15~18日,由国家科技部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高新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科技厅承办,日本札幌市、韩国大田市、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政府以及日、韩、俄三国有关机构协办的2004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及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在辽宁省沈阳市隆重举行。黑龙江省共组织18个代表团900多人参加了博览会,共签订合同、协议、合作意向326件,签约金额19.7亿元。其中与264个“863”计划科技成果拥有者达成合作意向或合同,签约金额13亿元;与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民间资本完成对接项目24件,总投入1.9亿元,吸引民间资本共计1.8亿元;与日、俄、韩对接项目24件,签约金额2.4亿元。

  2005年6月15~19日,组织承办第十六届哈洽会高新技术展,共征集1 122项科技成果参展,其中省内科技成果708项、国外科技成果334项,共有68项科技成果成交,成交额24.94亿元。同年,黑龙江省科技展团共组织装备制造业重大科技成果13项、医药高新技术成果45项、星火计划成果36项参加了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共签订合同27件、合同总额8 711.2万元。10月12~17日,黑龙江省科技展团参加了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共有410个项科技成果参加展示、招商和洽谈,其中,高新技术科技成果210项,招商项目200项。黑龙江省科技展团在本届交易会上共成交技术交易合同48件,成交额为18.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