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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章 业务活动

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1986年,全省各级内审计机构普遍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省教委等内审计机构还开展了财务收支定期审计。通过审计,对截留国家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挤占专用资金、偷税漏税、滥发奖金实物等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纠正了违纪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

  1987年,省粮食局制定下发了《全省粮食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方案》(以下简称《审计方案》),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绥化地区行署粮食局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审查重点” 的方法,抽调全区粮食系统35名内部审计骨干,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所属肇东市、青冈县45个企业198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424万元。同年,哈尔滨市粮食局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哈尔滨市平房粮管处动用平价麸子卖议价,获非法利润85万元;五常县安家粮库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截留利润,私设“小钱柜”,给职工滥发奖金实物等问题。1988年,省粮食局系统内审计机构共对947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挤摊成本费用、转移截留利润、动用流动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搞计划外基建工程等违纪案件11项,违纪金额2500万元。省建设委员会审计处在这一年的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中, 查出违纪金额329万元,上缴财政215万元。1989~1990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全省实行财务收支定期审计的内审机构达到9721户。省畜牧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定期审计面达到100%。省教育委员会系统内审计机构通过开展财务收支定期审计,使教育经费违纪率逐年下降。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将定期审计与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庆石油管理局审计处开展了对局属8所学校、2个研究所及计量处等11个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 审计科研和教育经费总金额4557.8万元。审计查出8所学校私设“小金库”、隐瞒收入、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擅购专控商品以及预算外管理和内部承包单位管理中存在的10个方面的问题,违纪违规资金539.03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处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高审计建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审计结论和决定下达后及时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处理决定和建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从而促进科研、学校等事业单位加强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科研经费和教育经费的作用效益。同年,省粮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发现一些企业钻粮食“双轨制”空子、套取补贴、挪用国库粮油、搞虚假盈亏截留收入、铺张浪费等问题,以及弄虚作假、挥霍贪污案件。在相关部门协助下,内审机构处理了上述违法违纪问题,规范了企业行为。同年,省民政厅审计处对《黑龙江民政》编辑部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经过内查外调,核定了一起挪用公款4万元,受贿0.5万元的违法案件,并收回编辑部办公司个人索取的“中介费”和“管理费”共计0.7万元。编辑部副主编受到法律制裁。同年,哈尔滨市内审机构共审计3413个单位,纠正违纪违规资金608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428万元。牡丹江市内审机构共审计5657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7706.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50万元。伊春市内审机构共审计962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506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2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12万元。同年,勃利县教育局审计股根据群众反映,对勃利镇城西小学收书费问题进行了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审计发现不按规定收费、擅自提高标准等问题,并查出1990年全年多收学生书费1.3万元, 学校公用教材书从学生书费中核销等问题。勃利县教育局根据审计结果和建议,责令将多收书费全部退还。

  1992年,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审计署关于《改进内部审计制度,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的通知,全省各级内审机构围绕经济中心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同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内部审计部门对系统内1921户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鸡西市市直企业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38家中小型企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企业成本(费用)、库存、债权债务、各项基金,审计资金总额6.3亿元。通过审计查出28户企业盈亏不实、潜亏挂账2.59亿元。审计部门帮助各企业及各主管部门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大兴安岭地区内部审计机构对195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审计中注意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不损害国家利益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给予肯定和支持,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省粮食局把财务收支审计列为常规性项目,全面覆盖。通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内部自查自纠违纪资金4850万元,同时查出一批侵吞国家财产的案件。审计部门在对贷款利息进行审计时,追回银行多计利息314万元。自查活动纠正了各种违纪行为,使627个企业成为“无违纪单位”。双鸭山矿务局审计处在对信心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未完成16项维简基金工程结余款86.9万元,转作其他计划外工程资金来源;信息中心电讯工程队(集体企业)以施工企业取费标准巧取承包局内工程间接费;部分全民职工工作时间参加工程安装,每人每月开双份工资等问题。审计后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 按有关规定收缴全部工程结余款,扣回多领工资1.09万元,并对主要经济责任者扣罚了奖金。

  1993年,全省118个单位实行了财务决算签审制度,控制不合理支出,避免经济损失。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全年开展财务收支审计3286项,纠正了扩大开支标准、乱收费、转移挪用专项经费、私设“小金库”、虚列开支等问题,使财务收支合格率达到99.52%。省国营农场总局审计处针对垦区范围广、战线长、目标大等特点,对财务收支审计常抓不懈, 全年开展财务收支审计1329户。在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审计部门还帮助被审单位健全各项制度,提供服务。同年,七台河矿务局审计处通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纠正违纪问题金额282万元,成为黑龙江省省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无被收缴、罚款的单位。双鸭山矿务局审计处在财务收支审计中,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把一些管理较差的单位作为经常性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活动。1994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省乡企局、森工总局和粮食局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实行财务决算签审制度,查出万元以上贪污案16起,金额达20余万元。在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处的同时,帮助被审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1995年,省电力工业局内审部门在财务收支审计中通过定期审计报告制度,全年共完成同级审计项目109个,计划完成率93%,查纠违纪资金1544万元,其中基层查纠1100万元。1996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7666项。1997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深化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6597项,纠正违纪金额73516万元, 增加上缴6258万元,增加留利5367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8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9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五常市供销社审计科几年来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经济违纪违法案件12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起,给予行政处分43人,经济处罚22 人,清回职工欠款20万元,清收承包费45万元。

  1998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4005项,其中:企业单位894项;金融单位397项;行政单位1415项;事业单位1197项;其他单位102项。同年,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内审部门开展了以成本费用为重点的财务收支审计,对总厂财务处、炼油厂、化肥厂、化纤厂等18个主体企业进行了以成本费用为重点的财务收支审计,同时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厂剥离和集体企业的机修厂、机械厂、仪表修造厂、设计院等38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共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061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1999~2004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使财务收支审计不断向深层次发展。财务收支审计已成为常规性审计项目。




  2005年,全省各级内审机构共对195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其中企业单位22 个,金融单位26个,行政单位98个,事业单位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