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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机构编制

综述


  2016年,全区机构编制部门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任务需要,突出“改革、管理、创新”主线,转变政府职能,严控机构编制,推进五项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全年召开编委会议4次,研究审议机构编制工作。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严守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底线,重新审核行署26个部门“三定”方案。组建大兴安岭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3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5轮行政权力清单、2轮责任清单、2轮中介清单梳理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无谓证明手续,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分类批复单位占总数的98.19%,完成情况列全省第一。推进国有林区机构改革,开展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报批及国有林管理局机构组建的顶层设计工作。严格管控机构编制,累计精简事业编制3795名,地县两级均超额完成年度精简目标。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式,推行事业单位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网上报告公示,组织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作。开展网站开办、资格及标识管理工作,全区共注册1512家单位,中文域名注册覆盖率和网站标识审核实现两个“全覆盖”。信息调研及外宣工作连续7年列全省第一,地区编办被评为2016年度全区行政办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全区机构总数控制在省核定机构限额内,行政编制总数、事业编制总数均不突破上级核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