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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开展第3轮地本级审批事项动态清理,累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372项,清理比例56%,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地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92项,均对应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5轮行政权力清单、2轮责任清单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涉及的行署部门由30个拓展为35个,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3571项,编制责任清单3577项,梳理责任事项27 524条,厘清地县责任边界6724条,明确部门责任边界104条。清理规范行署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取消31项,转化13项,规范44项,保留71项,清理结果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大兴安岭机构编制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