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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开展事业单位实质分类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批复980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2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35家、生产经营类24家,完成比例98.19%。组织开展事业单位调查摸底3次、集中核查6次,对地林直“散、小、乱”事业单位进行“撤、并、转”。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实行编制冻结,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能弱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累计精简事业编制3795名,精简比例9.5%,地县两级均完成年度精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