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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机构改革

国有林区机构改革


  对林业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现有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5次,制订《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局机构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调整优化职能弱化、工作任务减少的机构,原地委办公室承担的全民创业工作职责移交林业集团公司林产工业处,林产工业处挂林业集团公司全民创业办公室牌子。林业集团公司木材经销管理处更名为林业集团公司碳汇资源管理部,行署营林局(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经营部)碳汇基金管理职责划入林业集团公司碳汇资源管理部,行署营林局(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经营部)不再保留大兴安岭碳汇基金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