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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

改革工作


  确定全年改革任务210项,完成134项,向领导小组提交重大改革文件10个。重新修订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向省委改革办报送改革动态信息和工作经验18篇,其中《创新民生财政机制,推动财政预算支出“四转变”》被省改革办刊发。改革办专项小组和县区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46条,编发《改革情况交流》9期、《改革学习参考》7期、工作通报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