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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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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地委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978—2012年)的决定》,废止145件,宣布失效46件。清点登记9个单位永久档案778卷、长期档案561卷、短期档案918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