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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加格达奇区全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讼诉衔接制度》《建立不按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转送监察机关处理机制》等文件。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集中受理和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和听证。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