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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表彰
模范表彰
全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4人、省五一劳动奖状1个、工人先锋号3个。发放全国劳模“三金”36.4万元,省劳模慰问金3万元,慰问省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劳模遗属1人,组织劳动模范、劳动竞赛获奖选手及全区优秀教师和优秀医护人员73人疗休养。评选推荐大兴安岭地区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表彰模范职工之家25家、模范职工小家30家、优秀工会工作者85名。推荐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家、模范职工小家6家、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