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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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在全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市场主体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涉企纠纷案件。组织政法机关对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开展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地区中院实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四条措施》,开展北极村旅游法庭、巡回法庭、法官“七进”、司法服务百企行等特色司法服务。地区检察分院针对银行系统管理漏洞和个别金融企业存在违规放贷的情况,向金融监管部门下发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专项活动。行署公安局开展“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打击假币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区破获经济类案件8起,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全区公安机关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擦亮窗口、服务民生,为警队增光”活动。行署司法局组织律师为各类企业担当法律顾问43家,审查合同275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20份,代理案件256件,咨询代书185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