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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中期评估

天保工程中期评估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办天字〔2016〕149号),组织各林业局开展自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天保办为主、以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营林等职能部门为辅的天保工程(二期)中期评估工作组。从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对天保工程(二期)实施5年(2011—2015年)情况进行评估,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办在林业局自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中期自评估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