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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

湿地保护


  按照“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行动有实效”原则,开展湿地清理工作,部署实施非法毁林(湿)开垦、侵占林(湿)地等专项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订《开展清理非法毁林(湿)开垦乱占林地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农业地块20块,涉及土地103.67公顷,出动车辆20台次、人员50人次,清理重点沟系3条。参照环境保护部发布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组织人员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核查,核查数据21处。全年无破坏湿地生态资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