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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根据地区林业改革方案任务分工,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林业局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按照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要求和“机构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原则,推进林业局改革,重新确定林业局职能,重点突出林业局营林抚育和资源管理保护等生态建设职能,调整林业局管理机构设置,撤销停采后职能消失机构,整合职能相近机构,扩充需要强化机构。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北奇神药业公司改制方案经行署常务会议和地委委员会议研究通过,与广东普今生物医药公司签订《资金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引入投资商,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丽雪精淀粉公司与林格贝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实施委托经营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将国林旅游公司管理的资产、人员移交给西林吉林业局管理。深化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国有中小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推进改革,8户小企业初步取得改制成效。

(陈立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