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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


  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针对重要接待任务,制订重要接待工作方案、接待手册等配套接待工作安排,接待工作更加具体化、细致化。坚持“对口安排、分工负责”接待工作原则,公务接待经地委、行署主管领导签字,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开具接待通知单,注明团组及陪同人数、食宿标准等,非公务活动不纳入接待范围。执行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按规定标准接待用餐,按成本核算安排工作餐,控制陪餐人数,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按照签批日程安排车辆,根据行程单加油,一次任务加一次油,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控制随行车辆。全年接待公务团体342批次、228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