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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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合作领导小组,完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合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区交易平台整合情况及地、县(区)两级各类交易平台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情况进行分析,出台《大兴安岭地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漠河百环北极矿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漠河百环北极矿泉水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能力验收工作。指导百盛、三江、林格贝等企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委托第三方,对松岭、新林、呼中三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对2015年地本级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三次全面稽察。对竣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已开工项目,责成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对未及时匹配地方自筹资金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力保项目建设资金匹配到位;对未开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