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控 严格管理煤炭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形成全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思路,先后三次以行署文件上报省发改委,提出大兴安岭地区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分类处理意见。严格控制电力能源,编制《大兴安岭地区“十三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开展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作,总结2015年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情况,开展煤电项目规划建设情况自查,汇总全区煤电机组情况,全区没有未核先建及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违规建设行为。推进油气能源建设,成立由专员任组长、相关副专员(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人工作制度,协调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大兴安岭段建设。协调相关县区治理“三抢”问题,协调推进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林木附着物砍伐等手续办理。开展遏制油气管道重特大事故活动,编制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油气管道应急预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等制度。完成油气管道保护自检自评报告,并通过国务院安委办检查。
(李晓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