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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编制

专项规划编制


  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做好规划衔接与落实,科学谋划林区长远发展。以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全国林业“十三五”规划思路为指导,完成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呈报国家林业局并印发执行。制发《林业集团公司林场(所)管护区区划调整指导意见》,审批《林业局管护区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对管护区划布局进行调整,停伐后的贮木场、车队、检验队、木材加工厂等成建制向森林管护转移,新增设管护区29个,管护区总数由原来71个管护单位调整为100个管护单位。推动加格达奇林业局改革试点,指导加格达奇林业局编制完成《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加格达奇林业局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完成《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得到省委和省政府批复,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