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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先后对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专项资金审批拨付流程进行调整,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加强财政监督,重点突出预算单位履行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完成财政由参与预算执行到监督预算执行的转变。保证提高职工工资及民生支出需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各类专项支出,制订《2017年行署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对可预见性工作及历年都要追加的相对固定的工作经费全部编入部门预算,控制一次性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