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金融政策争取
金融政策争取
林业财务部门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集团公司金融机构债务。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意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保一期剩余债务0.96亿元,由债权银行和债务方协商同意后,给予减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与木材停伐相关的生产流动资金26亿元贷款从2017年起按年利率4.9%给予贴息补助;国家开发银行20.6亿元棚户区贷款进行债务重组,还款期限后置,贷款偿还由原来年偿还1.8亿元左右减至年偿还1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