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制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林业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林集财〔2016〕5号),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10个林业局、26个直属企业(含5个驻外企业)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企财和天保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经清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财、天保、公安转移支付资产合计204.7亿元,资产盘盈为0.21亿元,负债潜盈为0.44亿元,闲置固定资产原值6.49亿元,净值4.26亿元。制定《林业集团公司闲置资产管理和处置推进工作指导意见》,为闲置资产的盘活、调剂、再利用,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有效措施,为企业进行改制、增资扩股和国有林区改革提供基础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