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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


  按照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完成各项重点税制改革工作。全区国税系统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末,“四大行业”纳税人共计入库增值税7321万元。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金税三期”推广方案》《双轨运行工作办税服务场所应急预案》,如期实现“金税三期”上线,举办全区国税系统“金税三期”优化版暨征管规范培训班,培训人员110余名,提高税收工作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按照省局《国地税合作规范工作方案》《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国地税合作和征管体制改革,将国地税44个合作项目整合为20项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互设办税窗口、联合办理业务、联合税法宣传、联合银税互动、联合税款征收等措施缓解纳税人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的“四多”问题,截至12月20日,国地税召开联席会议6次、联合走访授信企业9户、联合采集财务报表446份、为2703户纳税人签订国地税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互助办税累计16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