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地税征管
综述
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年”为载体,强化信息管税支撑,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纳入省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17户、地级监控132户、县区级监控291户。加强重点行业管理,成立异地棚户区建设税收专项清理工作组,推进全区欠税专项清理工作。加强重点税种管理,制发《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全年实现企业所得税4179万元,土地增值税1577万,房产税3113万元,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99.47%,个人所得税6920万元。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执行《大项目建设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企业欠税清缴管理,下发《2016年清缴欠税实施方案》,确定欠税回收目标,制定欠税回收计划,对欠税企业进行公告,强力回收欠税,加强“两业”项目管理,控制新欠发生。强化费源管理,规范社保费征管,坚持数据比对分析,提高入库比率;下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据实申报;摸清费源底数,制定征收计划;制发《基本养老保险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方案》,开展全区社保费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企业登记和欠费等工作进行稽查,对109户逾期未申报企业下达税(费)事项通知书,对20户企业开展税务稽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高数据管理应用水平,统一申报表管理工作,规范所得税申报管理,加强存量房税收管理,推进与房产部门合作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推动房地产交易实施网上签约。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全年解答纳税人提出问题1220个,对全区1324户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过“银税互动”为授信小微企业贷款27户,提供贷款17 152万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金1106万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新模式,全区有6个县区局实现国地税互派人员联合办税。依法强化“两业”“两土”等工作的指导监管和落实推进力度,推进“营改增”试点、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四证合一、一证一码”制度,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开展“规范管理年”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发展环境,开展全区地税机关纪律大整顿。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税费收入180 97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 176万元,完成行署全口径税收计划的101.7%;地县级税收收入完成27 624万元,完成行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的112.2%,超收3004万元;社保费收入完成134 13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完成94 349万元;其他规费收入完成4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