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作考核
质量工作考核
制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质量发展目标,被行署纳入“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政府下发《市(地)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行署质监局召开由33家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将该考核细则下发,各成员单位上交文本材料,自评报告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大兴安岭地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评中增加“质量管理”考评指标,分值为2分。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对各县区政府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关于对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县区人民政府进行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