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在全省率先实现“成立机构、落实经费、综合试点、两员选聘、人员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工作,做法得到省农普办肯定与推广。2015年12月23日,地区编办下发《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大编〔2015〕99号)。2016年1月6日,行署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制定《普查工作人员责任制度》,普查办设在统计局,下设六个组。塔河县为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地级综合试点。采取选调、公开招聘和社会招募相结合方式,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903名,选聘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53.9%,45周岁以下占77.7%,是全区历次普查中人员平均年龄最轻、学历最高的一次。各县区局分七批对各地“两员”进行轮训,10月末完成全部培训。在保留省摸底表指标基础上,加入林下经济经营情况相关指标。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直接指导摸底工作,采取“培训一地清查一地”的工作方式(即培训结束后组织人员在短时间内完成本地清查摸底工作),于11月初全区完成清查摸底工作。11月15日,大兴安岭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启动仪式在漠河县北极镇举行,漠河县北极镇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到农户家开展登记工作,省农普办对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下发《关于做好大兴安岭地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日报》以字幕、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手机、固定电话彩铃、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党政办公大楼电子屏幕、车站和繁华地段大屏幕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开展县区局数据处理人员操作农普数据处理程序培训。